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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晴佳 | 历史哲学和历史中的哲学——简论昆廷·斯金纳对史学理论的贡献

作者:王晴佳来源:《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时间:2021-11-05字号:【大】【中】【小】【打印】

  编者按 昆廷·斯金纳将史学研究方法引入哲学范畴,实现了史学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创新,也奠定了其在思想界的重要地位。本文以《历史中的哲学:哲学中的史学论文集》入手,探讨了斯金纳研究历史哲学的方法论——承认并重视文本的“言外之意”,探求作者动机、意图和语言习惯。斯金纳强调文本形成的现实语境,指出历史语境的重建是理解文本的重要方法。这种跨学科的研究取径在当时别具一格,但斯金纳并非后现代主义、后结构主义者,这极大限制了其与后现代主义者的学术往来。对于了解斯金纳在史学理论上的方法取径以及特点,本文能够给予读者启发。

  摘要  英国史家昆廷·斯金纳闻名遐迩,是当代世界思想界的重量级人物,斯金纳的学术以两卷本的《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一书而闻名于世。他以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时期欧洲著名思想家为对象,研究他们的论著如何形塑了近代国家的政治和社会。从早年起,斯金纳便在研究政治思想史的同时,积极探讨史学理论和方法的创新。他在20世纪60和70年代出版的数篇论文,就已经反映了这一思考路径及其演变。斯金纳对近代史学的实证主义传统,持有批判的立场。他通过借鉴约翰·奥斯汀等语言哲学家的著作,探究语言和观念所隐含的“言外之意”如何需要通过阅读同时代的著作,了解当时的语言习惯来获取对其真切的理解。斯金纳的探索有助推广学术界的“语言学转向”,但他又并非是一个后结构主义者和后现代主义者。他对历史研究的理论和方法——“历史中的哲学”——做出了别具一格的贡献,而其学术兴趣,则依旧受制于“西方中心论”的传统,与现代史学的基本走向没有形成积极的互动。

  关键词  昆廷·斯金纳;史学理论;语言学转向;约翰·奥斯汀;理查德·罗蒂;海登·怀特;历史语境;言外之意

  1984年,昆廷·斯金纳(Quentin Skinner)和理查德·罗蒂(Richard Rorty)、J.B.悉尼文德(Schneewind)一同合编了《历史中的哲学:哲学中的史学论文集》(Philosophy in History:Essays in the Historiography of Philosophy)。编辑这本书的起源,是因为他们与此书的其他作者一起,于1982—1983年间在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做了相关的系列讲座,其内容经过修订,收入了此书。这本书的书名在英文中不难理解,但译成中文有点拗口。但就其含义而言,应该还是可以理解的,那就是他们从历史的视角来考察哲学思维的演变。研究历史中的哲学问题,一般称为“历史哲学”(philosophy of history)。而此书的书名是“历史中的哲学”(philosophy in history),副标题的意思则是哲学的历史书写,也即如何写作哲学史。换言之,此书虽然不是历史哲学的研究,但又结合了哲学与史学这两门学科,是那个年代尚不多见的跨学科研究的一个尝试。

  对于中国学界来说,昆廷·斯金纳的名字并不陌生,而是已经有了相当多的研究论著。毋庸置疑,长期担任剑桥大学政治系教授的斯金纳,其影响可谓名闻遐迩,堪称当代思想界的世界重量级人物,其论著为文史哲等学科的不同人士所熟知。斯金纳出名甚早,1978年在其37岁的时候,便已经升为正教授,成为“剑桥学派”的中坚人物。而他在成名之后,仍旧写作不辍,如今著作等身。最近从剑桥大学退休之后,斯金纳又出任了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的教授,不但自己获得无数奖项,而且还培养了好几位杰出的弟子(比如曾经来华访问的哈佛大学思想史教授大卫·阿米蒂奇[David Armitage],便是其中风头正健的一位)。

  1984年的斯金纳,还只是四十刚出头,仅仅出版了其成名作《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文艺复兴》和《马基雅维利》两部著作,与罗蒂和悉尼文德相比,资历相对较浅,或许因此而在三位主编中名列最后。此书在他之后所著、所编的诸多著作中,应该不算十分重要。我之所以特意以这本论文集作为本文的开头,主要想突出本文写作的宗旨,那就是讨论一下斯金纳自年轻时代就开始的对历史学理论和方法的探索和贡献。也是在1984年,已经有人出版了针对斯金纳的研究论文集,这在西方学界并不常见,由此可以看出斯金纳的早慧及其论著的启发性。本文的写作,选择集中研读斯金纳在20世纪60和70年代所出版的论文(中文学界对此关注相对较少),希望借此而考察和重现他的思考路径及其演变。笔者试图强调的是,斯金纳之所以成为当代思想界的名家,并不只是因为他对近代早期几位重要思想家的研究,而更在于他通过这些研究,对历史研究的方法也即在史学理论的领域——“历史中的哲学”——做出了别具一格的贡献。

  《历史中的哲学:哲学中的史学论文集》一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宏观的角度探讨哲学史的书写,第二部分则以一些具体的事例做说明。斯金纳的文章归于第一部分。此部分的其他作者还有本书的另外两位主编和著名的加拿大思想家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和出生于苏格兰的美国哲学家阿拉斯达尔·麦金泰尔(Alasdair Mac Intyre)。泰勒的文章题为“哲学及其历史”,麦金泰尔的题为“哲学与过去的关系”,有助点明本书以哲学史研究为主题。为了节省篇幅,本文对这两位哲学家的文章,不做讨论。比较值得一提的是理查德·罗蒂的文章,以“哲学的历史书写:四种类型”为题,具体探讨了哲学史书写的传统和新潮。罗蒂是美国思想界的著名人物,长期任教于普林斯顿大学,被视为美国学界后现代主义和后结构主义思潮的代表人物。他著述甚多,影响巨大。他主编的论文集中,就有《语言学转向:哲学方法论文集》,首次在西方学界提出了“语言学转向”(linguistic turn)这一说法。而在史学思想界,他也被视作提倡后现代主义观念的先驱人物。

  罗蒂在其“哲学的历史书写:四种类型”的文章中,对斯金纳的观点予以高度重视,显现斯金纳虽然在那时仅仅出版了两部著作,但已经具有了不小的影响。罗蒂的研究兴趣,集中在方法论的探讨;他的论著,在整个人文和社科领域都产生了影响。从这一兴趣出发,罗蒂指出以往的哲学史书写,有一个明显的问题,那就是“古今不分”(anachronism)—后人在解释前人思想的时候,往往会强加于人,将自己的思想加在古人头上。他写道,对此弊病,斯金纳已经提出了一个新的办法,那就是回到原作者的语境来理解和重建其意图。罗蒂指出,斯金纳的警言就是“任何一个人物最终都无法接受有一种能对他的所作所言做出的正确描述”。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易懂,不过有必要指出的是,斯金纳说这话的时候,其实是设想后来的解读者能回到过去,与当事人说话,让他自己判断后人对他的评价是否正确。而这句话的最终含义是,即使有这样回到过去的可能,那么当事人肯定会说,你们的解读都不是完全正确的。

  罗蒂本人在文章中,对斯金纳的立场表示基本赞同。他在文中强调要采用思想史的方法来写作哲学史,其意思是,以往的哲学史写作,过于注重文本本身及其经典性,却忽视了文本产生的语境。不过他对斯金纳提出的办法,仍然持有一种怀疑的态度。从后视的眼光来看,罗蒂对此略有怀疑十分正常,因为斯金纳那时毕竟只出版了两部著作,其方法是否具有充分的说服力,还有待证明。

  斯金纳本人给《历史中的哲学:哲学中的史学论文集》的文章,题为“消极自由的思想:哲学和历史的视角”,探讨的是对“自由”(liberty)一词(主要指人所享有的政治和社会自由)的理解。他指出那时比较通行的说法(根据英国思想家杰瑞米·边沁和以赛亚·伯林的观点)是,人所拥有的自由,来自对其限制的排除或减少,因此是“消极”(negative)的。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将英文的“negative”译为“消极的”做法,还值得探讨,但应该并不影响我们理解其含义,也即自由的获得,是因为减少了对其限制的一个结果。伯林著有《自由论》,指出“自由”这一概念的理解,可以是“积极”或“消极”的。前者指的是给予人一些自由,而后者指减少对人的自由之限制。换言之,伯林看来,对“自由”的定义可以做加法或减法,用的是数学中的正、负的概念。

  斯金纳此文的重点,在于对“消极自由”这一概念做一个历史的探究。他的论点是,所谓“消极的自由”并不准确,因为在“自由”这一概念提出的近代早期,去除对其限制并非原意,而是试图将“自由”与公益服务这样的美德有所关联。易言之,所谓“消极自由”这一概念,似乎最初源自托马斯·霍布斯,但斯金纳通过考察历史指出,其实这一概念在古罗马时代已经被西塞罗等人有所讨论,而在文艺复兴时期,更由马基雅维利做了进一步的更新。马基雅维利的观点是,人的自由仰赖一个共同体的存在,而人如果希望获得自由,需要展现其智慧和勇气等美德。简言之,从古代到文艺复兴的时期,政治思想家对自由之界定,从来没有将其与所处的共同体相隔离,更没有将个人与团体对立起来,视自由为个人解除团体对其限制的产物。斯金纳此文的写作,显然基于他已经出版的《马基雅维利》一书,而其目的则在于揭示若要理解政治思想中的一个概念,人们必须追溯其概念生成的源流,而不能仅仅依靠语言的直觉来理解和解读。如此,斯金纳通过此文既指出对哲学概念的思考和理解需要借助历史,同时又用一个实例证明了这一跨学科方法的价值和新意。

  一、“理解”文本抑或“解释”文本?

  其实,此文并不是斯金纳将历史引入哲学的首例。上引罗蒂的文章引用的是斯金纳差不多二十年之前在1969年的美国《历史与理论》杂志上发表的《观念史的意义和理解》。罗蒂一文所引斯金纳的名言,也出自该篇。如果我们再看一下斯金纳早期发表的论著,便能发现他很早便着意探讨历史研究的方法。《观念史的意义和理解》是斯金纳早期论著中的一篇,而在此三年之前,年仅26岁的斯金纳就已经发表了《历史解释的限制》一文。这两篇专论可以代表斯金纳在史学理论领域的初期思考,对我们理解斯金纳的学术生涯,笔者以为意义重大。斯金纳在其成名作《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一书中,明确指出他的学术志向涉及了三个方向。第一是以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的重要文献作为自己的主攻对象;第二是解读那些生成于该时段的有关近代政治理论的文本来阐明一个更普遍的历史主题;第三是“要示范一种研究和解释历史文本的特殊方法”。由此看出,他写作《历史解释的限制》和《观念史的意义和理解》这两篇文章,就是为了实践其第三个志向。本文希望着重讨论他的这一实践对现当代史学理论的发展产生的重要意义。而这一讨论也对我们了解斯金纳的学术生涯发展,有着十分的必要性。近年,斯金纳出版了三卷本的巨著《政治的识界》,其中第一卷便选择呈现了他本人在研究方法上的论述。

  根据其发表的时间顺序,我们先看一下斯金纳《历史解释的限制》一文。他在该文的起始,便指出那时对历史解读的研究出现了两种截然对立的趋向:一种是实证主义的传统,而另一种则是对其的反叛和批评。斯金纳开门见山地指出,这两种趋向都有缺陷,并不让人满意。实证主义对历史观念的解释,往往希望通过演绎的手段,找出这些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或规律,因此有强作解人的嫌疑。而实证主义的批评者则对上述的传统做了“伤害性的批评”(damagingly criticised),那就是否认这些历史观念背后有何内在联系,只是对其做字面上的理解。显然,斯金纳所谓的历史解释的“限制”,指的就是这两种做法的不足。

  既然有了批评的对象,斯金纳便借此指出他所想要探究的问题,那就是历史观念和事件的发生,有无前后的关联,也即有没有形成一种或多种因果的关系。实证主义的倾向是,寻找和指出其中的“内在关联”或“内在理路”(inner connection)。而实证主义的批评者对实证主义的路径之所以做了他以为“伤害性的批评”,则是因为他们完全否认了历史观念背后有内在的关联。而斯金纳认为,一旦完全否认历史思想和事件之间的关联性,只是对一个观念或事件做字面的、单独的理解,那也就取消了历史解释的意义了。

  显然,斯金纳写作此文,是试图对历史观念或事件之间的联系,做出某种解释,而不是将其孤立地去理解。而他写作的方式,则是希望批评和修正实证主义的做法,不局限于呈现一种或数种简单的因果关系。斯金纳指出,实证主义历史解释的缺陷就在于,他们所指出的“内在理路”,往往让人觉得说服力不强。他举例说,如果有人指出约翰·洛克的政治理念,受到了托马斯·霍布斯的影响,有一种因果的关系,而如果这一关系被人所诟病,那么持这一立场的史家通常有两种应对的方式,一是补充和增加史料来论证霍布斯和洛克之间的关联,二是对他们的思想做抽象的概括,指出其中的共同性。斯金纳认为,这两种方法其实都不十分奏效,因为前一种的做法可以是无止境的—即便能找到两人用了相同的语言,也无法证明两人的思想之间有一种因果的关系。而后一种的做法也有同样的问题:为了呈现两人的相似性,史家必须对他们的思想做高度抽象的概括,而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历史学家的解释不仅基于提炼,而且还用比所讨论的作者所持的任何理论更抽象的学说来构建,以消除自己解读中可能所含的不一致性。”如此一来,他觉得就失去了历史解释的意义了。

  那么,斯金纳自己有什么更好的策略呢?他在文中指出,与专注描述事件的史家相比,观念史家更为注意一对一的因果关系,而事件史家则往往指出一个事件的发生有着多重的原因。他由此认为,历史解释之“适当的策略必须不是从抽象主要的思想或事件开始,而是通过尽可能全面地描述复杂和可能矛盾的基体开始,在其中可以最有意义地定位要解释的思想或事件”。换言之,他认为思想观念的起源,是“基于”(grounded)而不是“源于”(originated),也即其产生的原因,有着一个更为复杂、多重和全面的场景。因此斯金纳总结道:历史解释的“目的不应是试图进一步加强历史分析的类别,而应使其尽可能广泛和包容。主要目的不应该是进行解释,而应该是做最详细的描述”。

  读者可能会问,又该怎样做“最详细的描述”呢?的确,斯金纳在《历史解释的限制》一文中,主要是对那时的观念史研究方法,表示了不满和批评,其中建设性的意见不多。如果仅就其字面上看,他所谓“最详细的描述”,与近代史学之父利奥波德·冯·兰克的名言历史书写需要“如实直书”(wie es eigentlich gewesen)似乎也没有大的区别。所以,如果要了解年轻的斯金纳对历史研究方法的建设性意见,需要看他在三年之后写作的《观念史的意义和理解》那篇长文。上面已经提到,此文发表于美国《历史和理论》杂志,是出版史学理论论文的标志性刊物。

  斯金纳的《观念史的意义和理解》一文,基本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继续深化他对现有历史研究方法的批评,而其标题已经点明,他的关注重点在于思想观念史的领域。而该文的第二部分,则比较集中地呈现他自己对如何理解和解读历史文本的新见。斯金纳在文章的起始,便开门见山地指出,在观念史的领域,基本存在两种研究路径。一是注重“语境”(context),强调宗教、政治、经济所构成的语境,能有助后人理解思想观念背后的含义。二是注重“文本”(text),那就是认为专注研究文本便能发现作者的意图。而斯金纳认为这两种取径都有缺陷。他的批评选择从强调“文本”的做法开始来展开他的论述。这一取径的代表人物有两位:一位是阿瑟·洛夫乔伊(Arthur Lovejoy,1873—1962),另一位是利奥·斯特劳斯(Leo Strauss,1899—1973)。前者认为在人类历史上,出现了一些重要的思想单元,然后经过世代的提炼,形成了一种源远流长的传统,具有永恒的、经典的意义。后者认为研究思想家的著作,需要深入发掘其隐含的信息,探究其思想形成的独特背景。斯金纳认为这种强调文本解读和理解的做法,虽有其必要,但却并不完全可能。譬如他写道:“我们必须分类才能理解,而这一分类是用熟悉的东西来把不熟悉的东西分类。”因此像斯特劳斯那样希望研究者能超然物外,深入理解前人的内心来发现其思维的“密码”,并不可能,其结果是将观念史的研究变成了一种“神话学”(mythologies)。

  斯金纳同时也指出,如果把思想只是作为外界事物的反映,认为只要研究其生成的语境,比如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因素便能解释思想的内涵,亦不可取,因为这一做法的常见结果是,将思想观念的变化根据自己的解读理顺,指出不同思想观念或一个思想家的“一致性”(coherence),却忽视其中的曲折多变。譬如洛克可以被贴上“自由主义者”或马克思则被称为“唯物主义者”等,但其实他们两人的思想远非这些标签可以概括的。斯金纳认为,这一被给予的“一致性”只是一种“一致性的神话”(2)15(the mythology of coherence)。

  在《观念史的意义和理解》的下半部分,斯金纳具体论述了他所提倡的新研究路径,那就是扬弃上述两种方法,既注意思想观念产生的历史语境,同时又通过认真研读,努力发掘文本所含的思想内涵。他写道:“始终存在这样一种危险,即历史学家将一个论点概念化的时候,会将其不熟悉的成分熟悉化,但消解不熟悉看起来似乎让人明白,实际上则是一种误导。”他的基本立场就是之前提到的罗蒂已经引用的告诫:“任何一个人物最终都无法接受有一种能对他的所作所言做出的正确描述。”在这点上,斯金纳似乎像斯特劳斯一样,督促研究者深入研读文本,但他同时认为,这一解读并不能只是停留在语言文字的层面,而是需要回到原作者的语境,真正理解原作语言的本意。

  斯金纳进一步指出,语言的运用是一种行为,有其“施为”(performance)的目的。“施为”这一名词由动词“perform”而来,而“perform”一般理解为“表演”、“做”或“执行”等行为。这里斯金纳受到了英国语言哲学家约翰·奥斯汀(John L.Austin,1911—1960)的启发。奥斯汀著有《如何以言行事》一书,其中提出“施为言语”(performative utterance)的概念。他认为“施为言语”可以分为三种:“言内”(locutionary)、“言外”(illocutionary)和“言后”(perlocutionary),也即言与行之间形成了不同的联系。

  斯金纳特别看重的是奥斯汀提出的语言的“言外之力”(illocutionary force),也即人们使用语言,可以不明说,但却表达了意图(中文的成语“言外之意”便明确地表达了这样的行为)。他因此指出,研究者回到原作者的语境不是为了找出其思想观念生成的背景,而是深入理解其语言的本意及其想表达的意图。他写道:“我一直试图坚持,对文本的理解是以下列条件为前提的:既要把握它们的本意,又要把握作者希望读者理解这个本意的意图。”斯金纳其实认为,只有在这样的意义上,回到原作者的语境才是必要的,而不只是用这个语境来对其论著做一个解释。斯金纳强调,对前人论著的“理解”(understanding)远比“解释”(explanation)更为重要,因为后者往往以研究者的想当然抑或先入为主的主观而曲解了前人的意思。他在《观念史的意义和理解》一文的结语就是,所有的研究者都必须时刻提醒自己,不能自以为是,强作解人,误读了古人又误导了读者。

  二、作者动机、意图和语言习惯

  如果理解先于解释,那么史家应该如何理解文本呢?斯金纳对如何理解和解读历史文本,也即其有关史学理论和方法的探讨,充分借助了奥斯汀的语言哲学理论。在写作了《观念史的意义和理解》一年之后,他在1970年发表了《习惯与言行的理解》一文,对奥斯汀的理论做了深入的研读。他像奥斯汀一样,首先认为说话是一种行动或行为—人们说话是为了以言行事,如同他标题中的“言行”(speech act)。但是,人们说话之后,是否能获得效果,也即听者是否能感受到“言外之力”而“摄取”(uptake)言者的意思,却并不那么简单、容易。他在文中举了几个例子,限于篇幅,本文只看一例。斯金纳写道:“我想知道你是否介意陪我去一次警察局,先生?”这样的问话,似乎十分委婉、客气,但实际上是警察对一个嫌疑犯说的。根据英文的习惯,对方应该能听懂,问话虽然显得委婉,但事实上是无法违抗的。这个就是“言外之力”,而此话的分量,需要双方都对语言习惯有共同的认知才能了解其意。但斯金纳也指出,如果听者不知这一习惯,警察也许就会说完整句:“我想知道你是否介意陪我去一次警察局,先生?—恐怕我还真的必须要求你这么做。”这样的话,其表述就是从“言外”转到了“言后”了,也即言者明确表达了他的要求,以言行事了。

  斯金纳认为,奥斯汀理论的贡献在于指出了人们说话有“言外”(illocutionary)和“言后”(perlocutionary)的差别,但具体表现在哪里,却未能明确阐明。当然他并不认为这是奥斯汀的不足,因为“言外”与“言后”的差别,本来就比较难以区分,关键在于听者的理解和领会,也即是否能“摄取”。从语词上来理解,所谓“言外”和“言后”的区别在于,前者会说诸如“这里的冰很薄”来隐晦地告诫他人,不要在上面滑冰,以免发生意外,而后者则会直截了当,劝诫他人不要在上面滑冰,使其表达有“言后”的直接效果。

  在“言外”和“言后”之间,斯金纳显然更关注前者。他借奥斯汀的批评者的研究指出,其实听者是否能摄取言者的言外之意,关键在于“习惯”(conventions),也即听者和言者之间有一种约定俗成的领会空间。这一“习惯”的存在与否,决定了听者(滑冰者)是否能听懂言者“这里的冰很薄”是一种警告,否则这句“言外之意”便不会产生效果,而只是一种“意思不明的用词不当”(oblique illocutionary act)。然后他接着指出,上述例子中的言者和听者还处于同一个时代,也即是他们所做的是一种同步的交流。倘若他们处在了不同的时代,那么两者之间的沟通便更加困难了。他写道:“非同步交流最困难的—但也是最熟悉的—复杂情况出现在这样一种类型的情况下,即A可能希望理解S说出的某一语句的意义和分量,S实际上并不打算与A交流。”毋庸置疑,非同步交流的确是历史研究中常见的现象:历史学者所面对的文本,显然与其研究并不同时,而且其作者也常常并没有与后人交流的意愿。斯金纳的上述语言学分析,其出发点是为了深入探究历史研究中解读文本所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他来说,言者和听者,也即历史人物和历史学者之间要获得真正的沟通,必须让后者对那个历史人物所处时代的语言习惯,有一种直觉的了解,庶几历史解读才有可能。他对这一问题的阐释,又参考了另一位语言哲学家保罗·格莱斯(Paul Grice,1913—1988)的论著。格莱斯提出了语言对话中著名的“含蓄”(implicature)概念,强调这一“含蓄”的沟通和交流,需要言者和听者之间在语言习惯上,形成有一种默契的理解。总之,斯金纳之所以写作《习惯与言行的理解》一文,为的是举例说明为什么历史解释的前提,是要对历史文本产生的语境做“最详细的描述”,从而获得对其意思的确切理解。

  在很大程度上,理解文本的意思也就是要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1972年斯金纳又写作了《动机、意图与文本的解读》一文,详细探讨了如何通过研读文本来探测作者的动机和意图。同样,斯金纳的研究仍然采用了奥斯汀的理论,指出其对语言的“言外之意”分析,有助于解读历史文本。但什么是文本解读?这一解读有否大家接受的规则?是否需要了解作者写作的动机和意图?这些是斯金纳在本文的起始所考察的问题。他首先指出,文本解读的前提就是,一个文本所含的意思,往往在其字面之下或之外,需要研究者仔细研读方能对之有所理解。如果这是文本解读的定义,那么学者对在解读过程中,研究者是否需要了解作者的动机和意图,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认为,我们应该径直探究文本本身,不用考虑其原作者写作的动机和意图,也有学者持相反的意见,认为解读文本必须了解原作者的动机和意图。

  斯金纳本人支持第二种意见,因为他与奥斯汀一样,认为一个文本包含有作者的“言外之意”,需要通过了解原作者的写作动机和意图来加以认知。他还指出,其实作者的写作动机和意图有所不同,前者指的是作者写作之前、之时的心境,比如是否出于愤怒抑或悲伤而动笔,后者指的是其文本所包含的和想表达的意思。斯金纳认为,对于理解文本而言,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更为直接和必要,因为其中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言后”的方面,也即作者直接想获得的效果;二是“言外”的方面,即作者有可能想通过写作而获取的效果。斯金纳的原话如此:“我们不妨,也就是说,不要只问某位作家是否达到了他的目的,是否打算达到他的目的,而只问他在写他所写的东西时可能打算做什么。”他进一步指出,对于研究者而言,研究作者的“言外之意”更为重要,因为如果作者已经明确表达了其写作的意图,那么就不需要另做文章了。而“就一个作者的言外之意(他用某种形式写作的可能意图)而言,需要有一个单独的研究来对之加以重构。如果研究者的目的是理解文本的‘意思’,那么这一研究事实上是不可或缺的”。

  斯金纳这里有点“夫子自道”,因为他自己的研究,就是想理解和解读那些近代早期出现的政治思想的经典文本及其真实的含义。他在《动机、意图与文本的解读》一文的结尾部分,提出了两条参考意见。一是研究者在理解文本的时候,不要只是专注文本本身,而是要关注那个文本处理的问题与其出现的年代所惯用的观念和词语之间的关联,也即注重他在前文中所提到的“语言习惯”。二是“关注作家的精神世界,即他的经验信念世界”,也即作者的写作动机和意图。他的《动机、意图与文本的解读》一文的最后结语是:“我一直在关注将讨论的重点如何转移,从探究文本的观念到视文本为一个自主的对象,并讨论文本与作者之间的关联,探讨作者在写作文本时可能做了什么”。

  因此,斯金纳认为要理解文本,需要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意图。他在1975年出版的《诠释学和历史学的角色》一文中,对此做了集中的论述。他首先指出,文学批评界在近年受到了汉斯-格奥尔格·伽达默尔、保罗·利科和约尔根·哈贝马斯等人的诠释学研究的影响,已经走出了实证主义的传统,也即不再认为语言表述一定能反映事实,而对事实的确定,只要考订文本的真实与否就可以做到的思维。他认为其实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已经指出,语言与事实之间的关系,远比实证主义者所认定的复杂得多。而奥斯汀等人的言行理论,进一步指出语言及其使用值得深入研究,并不透明无误、一目了然。由此,斯金纳认为现在的文学批评,不能只是停留在文本本身,对此做细致的解读,而是需要借助诠释学的方法,体会和解释作者的写作意图从而对文本有深刻的认识。他还认为作者意图并不只是单一的,而是有可能是多重的。换言之,诠释学和语言哲学的研究,已经表明作者的写作意图,可以从两个层次来加以认识,“首先,将文本作为一组语言行动的概念,使探究其某种意向性成为解释工作的核心”。“其次,对这些意图的阐发,又指明了言者或作者言语表达的某种意义”。他的总结就是,如果要理解文本的含义,需要认识作者或言者的意图或意向,这一工作至关重要。至此为止,斯金纳主要指出了诠释学的研究,已经对文学批评提出了挑战,使其必须注重作者的写作意图。

  《诠释学和历史学的角色》的主要论点表现在其之后的论述。斯金纳认为如果要探究作者的意图,如该文的标题所示,历史学的功用就不可或缺。他的表述是:“如果我们关注重现作者在某一作品中的意图,我们必须将对其周围假设和习惯的语境研究作为我们解释程序的核心。”换言之,重建语境是重现作者意图的关键一步。然后他用一些文学作品作为例子加以说明,通过探究语境来熟悉作者的用语习惯及其当时约定俗成的观念,可以帮助研究者深入体会作者的意图,从而理解文本也即作品的含义。他的结论因此是,文学批评需要借助历史学的方法。在《诠释学和历史学的角色》一文的结尾,斯金纳指出,如果我们想对作品做出真正的判断,那就需要调动所有可用的方法,而通过历史研究来重建语境,就是其中之一。他总结道,通过语境来理解文本的长处在于,它表明了文学史的研究,首先必须建立在解读文学文本的基础之上。斯金纳于是用实例证明,文史不可分家。

  三、评价与批评

  走笔至此,本文基本展示了我们比较熟悉的斯金纳提出语境主义历史解释的学思历程。笔者在这一小节,将对斯金纳的这一史学理论,参考西方学界已有的一些批评,做一个简单的评价。首先,笔者想评论一下斯金纳的研究路径。前面已经提到,斯金纳作为政治系的教授,其论著在思想界影响深远,为文史哲不同学科的人士所熟悉。这显然是他的成功之处,但同时也反映了他独特的研究取径,那就是有意识地采取跨学科的方法治学。上面讨论的斯金纳在他二十几和三十多岁发表的论文,出现在文史哲不同的刊物,如《历史解释的限制》《习惯与言行的理解》发表在哲学研究的刊物,《动机、意图与文本的解读》《诠释学和历史学的角色》见于文学史的杂志,而《观念史的意义和理解》一文则发表在史学理论的刊物。斯金纳能在文史哲的专业刊物发表其论著,显示了他广博的知识面,写作之前做了认真的准备。上面没有特别指出的是,他在每篇论文的前半部分都会与现有的学术讨论进行密切的互动,提出详细的解读和批评,然后他才具体展开他自己的相关论点和论证。斯金纳不但身体力行,采用跨学科的手段研究思想观念的理解和解释,比如他发表的上述论文,基本都借鉴了奥斯汀的语言哲学理论,深受其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斯金纳可谓当时学术界“语言学转向”的提倡者和实践者,难怪他年纪轻轻,便被理查德·罗蒂引为同道。

  同时,斯金纳还在所撰著作中提倡这一跨学科取径的重要和必要。他之写作《诠释学和历史学的角色》便是一个显例,其中直言不讳地指出历史学与文学批评,需要相互借鉴。其实,斯金纳的跨学科取径,也有其重点,那就是试图在文学批评和哲学解释的领域中,引入历史学的方法。除了在《诠释学和历史学的角色》一文提倡文史不分家之外,斯金纳在《习惯与言行的理解》的结尾也强调,哲学史的研究需要走出将哲学观念加以演绎、贯通的传统,而应该对思想观念的具体历史背景,做细致的认识和了解,然后才能真正理解这些观念的真实含义。总之,斯金纳反对将文本孤立起来看待,与其产生的实际语境相脱离。他在这一时期矛头所向之一,就是阿瑟·洛夫乔伊所倡导的观念史研究。顺便一提的是,斯金纳那时虽然在不同的刊物发表论文,但却并没有在洛夫乔伊于1940年创办的《观念史杂志》(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撰文。也许对斯金纳来说,这一杂志所做的其实是观念史的研究,也即将观念与观念串在一起,视其为一个源远流长的传统,也即洛夫乔伊所谓的“存在巨链”(The Great Chain of Being),但却不重视这些观念的真实意义及其如何在其历史语境中对之加以深入理解和阐明。有趣的是,斯金纳虽然不在《观念史杂志》发文,该杂志却在2012年出版了一个专辑,收入了4篇论文,针对斯金纳的《观念史的意义和理解》一文,从不同的角度做了评论。专辑的组织者认为,该文四十多年前发表之后所引起的争议和讨论,在学术界十分罕见。

  值得一提的是,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斯金纳并不是唯一的一个采用跨学科方法治学的学者。1966年在斯金纳发表《历史解释的限制》时,那时四十不到的年轻美国教授海登·怀特(Hayden White,1928—2018)在《历史和理论》杂志上发表了《历史学的重负》一文,像斯金纳一样,对当时历史研究的方法和观念,提出了措辞更为激烈的批评。怀特在该文中指出,历史学家一直自得自满,认为历史书写结合了科学和艺术,殊不知这两门学科在19世纪和20世纪上半叶,已经经历了明显的变化,早已不是史家眼中的吴下阿蒙。他用嘲讽的口吻写道:史家们惯于采取费边式的拖延战略,对其他学科领域出现的新气象熟视无睹。这其实是一种鸵鸟式的做法,让史家们无视邻近学科的新发展,同样也忽视其他学科的学者自19世纪末期以来对历史学所做的严厉批评。怀特的结论是:历史学家需要即刻更新他们对其他学科的认知,以求对历史学本身进行改造和改革。显然,怀特在那时能如此大胆发声,就是因为他像斯金纳一样,对人文和社会科学具有广博的知识,并运用了跨学科的路径来从事研究。事实上,怀特后来之所以成为史学理论界后现代主义思想的代表人物,与其一直抱持的跨学科的兴趣有着紧密的关系。他著名的《元史学:19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一书,便以8位哲学家、史学家和政治理论家为对象,将他们相提并论,并没有受制于学科界限。

  怀特与斯金纳自那时开始,对史学理论和方法差不多同时开始思考,那么他们两人的立场和观点有无共同之处呢?这一问题其实涉及我们对斯金纳史学理论的基本定位,笔者不揣浅陋,在此就以下几点略作评论。首先,斯金纳与怀特一样,反对19世纪以来史学界、学术界的实证主义传统,认为那种试图简单通过采集事实然后寻找和发现事物抑或历史背后的规律的做法,几近笑谈。怀特一直自称自己是马克思主义者,坚持对资本主义社会持有一种批判的态度,而斯金纳则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也不认同存在决定意识的唯物主义立场。从他一生专注研究那些对近代政治和社会制度产生重大影响的经典著作来看,他对西方兴起的资本主义制度及其全球影响,应该抱持一种基本肯定的态度。斯金纳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批评,在上引的论文中可以明显看出,而他在一次访谈中也坦直承认,他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写作的那些论文,有一个目的就是挑战“二战”之后西方学界流行的马克思主义观念和方法。但他在访谈中强调,马克思主义对社会科学研究,有着重大的影响,至今依然如此。不过他不认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基本假设,认为上层建筑的变化,并无法通过研究经济基础来加以全面的解释。他转而指出,在他研究视域里的那些近代早期的政治和道德观念,应该与之前的思想文化传统,有着更为密切的关联。

  其次,虽然斯金纳的论著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语言学转向”,但与怀特不同的是,他不是一个后现代主义、后结构主义者,也即他不认为由于语言有其自身的结构,便使得思想文化之间的交流几无可能;读者于是可以对所面对的文本,申发和演绎出各个不同的解读。相反,斯金纳贯穿一生的治学,即是想通过深入探究文字语言背后的生成语境,真正体会和理解其含义。而要达到这样的目的,他认为需要走出经典文本本身,对这些文本同时出现的许多似乎并不重要的著作,也加以全面深入的了解,以求掌握那时代的作者使用语言和概念的习惯,从而能对其遣词造句有着感同身受的理解。如同本文所述,斯金纳对奥斯汀、格莱斯等人的语言哲学理论,情有独钟,其原因就在于这一理论揭橥了语言文字的多重含义及其不同的接受效果。换言之,斯金纳仍然尊崇作者的权威性(而不是认为“作者已死”),并希望通过重建其写作的语境、动机,深入理解其文本所表达的意图。因此有人评价斯金纳的研究,无异于一种“释义说”或“训诂说”(a theory of exegesis)。他的批评者甚至指出,虽然斯金纳对列奥·斯特劳斯和阿瑟·洛夫乔伊不满,但他的方法与他们没有本质的差别,还是以经典文本为主要对象,所不同的只是斯金纳提倡读更多一点书而已。这些评论虽然有点尖刻,但也从一个侧面有助我们理解斯金纳史学理论的主要特征。

  再次,斯金纳的研究,许多人将之与德国思想史家莱因哈特·科塞勒克(Reinhardt Koselleck,1923—2006)的“概念史”(Begriffsgeschichte)研究等而视之,中国学界更有将他们两人相提并论的倾向。从表面上看,他们两人都提倡从语言、词语入手研究思想观念或概念,取径的确有相似之处。他们两人研究的主要对象,也有不少重合,都注重近代欧洲思想界的显著变化,以求解释近代社会和政治制度生成的思想根源。当然,科塞勒克所注重的时代,也即他所谓的“鞍型期”(Sattelzeit/Saddle time)为1750—1850年间,比斯金纳比较侧重的近代早期(文艺复兴、宗教改革)晚,但他们的目的都是希望通过对概念、观念理解和接受的历史来呈现近代世界的形塑过程。不过,斯金纳与科塞勒克的研究虽然外界看来相似,但他们两人及其各自的同道却不以为然。斯金纳在访谈中直截了当地回答,科塞勒克做的不是思想观念的历史,而是“字词的历史”(history of the words),而仅仅通过研究词源,即使是那些影响世界的重要词语,并无法揭示思想观念在具体历史时期中的变化。他的观点是:“在我看来,史家正确的任务不是研究词语的历史,而是研究在不同时期,这些词语在争论中如何被使用的历史。”换言之,斯金纳强调对思想观念的研究,必须将其重置于具体的历史语境,以了解其原意及其变化。科塞勒克则更注意语词及其含义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化,没有像斯金纳那样侧重同时代文本的阅读和比较来重构语境。易言之,斯金纳的研究一般认为仍属于“观念史”(history of ideas),其特征与科塞勒克的研究的确有所区别,因为德文的“Begriffsgeschichte”翻译成英文为“conceptual history”,中文学界称之为“概念史”。

  上面的论述,有助我们澄清斯金纳观念史研究的学术定位,其中也不免包含了对他学术的评价和批评。依笔者管见,斯金纳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写作其《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两卷本和其他著作的同时,在史学理论的领域做出了不少有益的探讨,两者可以说是同步进行的。本文由于篇幅和标题所限,比较侧重他对后一方面的探讨,但笔者想强调的是,他这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平行做法,是他在文史哲诸领域产生影响的重大原因。换言之,斯金纳的史学理论研究,如同本文标题试图点明的那样,是一种“历史学中的哲学”,即对历史研究的哲学思考。当然,对历史学的思考,其实也是一种历史哲学,在战后被人称之为“分析的历史哲学”。不过,由于这一思考出自一个实践中的史家之手,而不是诸如海登·怀特和弗兰克·安克斯密特(Frank Ankersmit)等专业史学理论家,因此更带实用性,在方法论上似乎也更具参考价值。诚然,斯金纳的做法也并非史无前例。他的前辈也是他所心仪的史学思想家罗宾·科林伍德(R.G.Collingwood,1889—1943),便是一个著例。科林伍德以其身后出版的《历史的观念》一书而名世,而他生前是一位出色的古代史家和考古学家,专攻英格兰古代史。他所提出的史学理论,亦有很大的实用性。一般人比较注意的是科林伍德提出的“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这一名句,不过读过《历史的观念》一书的读者可能还会记得他在书中将历史学家的研究,与警察侦探的工作相比仿,显现出科林伍德对历史研究的方法,也有着类似工具性的思考。《历史的观念》在“二战”之后出版,至今仍然为人重视,窃以为除了它的思想性之外,其方法论层面的实用性亦是其中一个原因。而斯金纳的近代政治思想的研究,又直接受到了另外一位英国思想史家彼得·拉斯莱特(Peter Laslett,1915—2001)的启发。斯金纳承认,他之所以对研究政治思想的史学方法有所钻研,正是由于拉斯莱特身体力行,已经对此做出了不少有益的探求。我们目前尚无法预知斯金纳论著的持久影响,但从现今的状况来看,他在史学理论领域的探讨,已经让他获得了很高的国际声誉。

  不过,凡事均有两面。如果说斯金纳的史学理论有其成功之处,那么这一成功的背后其实也显示,他本人对史学理论界的发展动向,并无意做许多互动和交流。譬如上文提到斯金纳在1966年与海登·怀特同时发表重要的史学理论论文,两人的兴趣也有类似之处,但他们之间,并无实质性的交流。笔者能找到的一个事例就是:1975年斯金纳在《新文学史》杂志发表了《诠释学和历史学的角色》一文,而同一期怀特也发表了《文学史中的变化问题》,显示他们两人都涉猎文史两个领域。但除此之外,笔者没有发现两人之间的学术往来。当然,提及此事并无意将怀特的史学理论,视为该领域研究的一个标杆。笔者只想通过此例说明,斯金纳在史学理论方面的研究,与该领域在战后至今的发展趋向,并无紧密的联系。甚至,他的研究本身与战后历史学眼光朝下的总体发展趋向,也有一些相悖之处。比如斯金纳注重政治思想的经典文本,其反映的历史观念就是这些思想家及其论著,指明了世界历史的发展方向,而战后史学界则希望突破精英史观,从边缘和下层的角度来描述和分析历史演变的特征和动因。斯金纳如此注重对文本语境的重建,反映出他的史学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坚持了欧洲近代史学模式的基本理念,也在不同的层次上沿袭和推进了兰克史学“如实直书”的传统。更有必要指出的是,斯金纳并无意从全球的视角来考察世界历史的走向。总之,作为一个英国/欧洲史家,斯金纳一生的治学兴趣,仍然局限于“西方中心论”的史学传统,与其弟子如大卫·阿米蒂奇有明显的不同。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斯金纳近年也试图走出将近代西方的兴起视作世界史中心的传统思维,而其弟子和追随者中,也有不少女性学者,其研究侧重从性别的角度考察世界范围的现代性,拓宽了他本人的研究范围。2021年7月7-8日英国国家学术院召开了斯金纳《观念史的意义和理解》一文发表50周年的线上学术讨论会,笔者有幸参加。这次会议由两位任教于英国大学的女性学者组织,整个会议也有不少与斯金纳的学术路径相异的论文发表。难能可贵的是,斯金纳本人全程参与,认真听讲,然后在会议的终场对与会者的论文一一做了点评和回应,其中也有对其批评所做的委婉反驳。斯金纳坦率承认,从西方近代文化的形成来考察世界历史的变动,有其不足,因为西方只是世界上许多“部落”(tribes)中的一个。由此缘故,他提到他本人已经与不少同仁一起,在近年开展了从全球视野看待西方现代性的研究计划,其成果将在未来很快出版。在笔者看来,这是一个比较可喜的现象,表明斯金纳本人对其学术道路,也做了一定的反思和反省,值得我们拭目以待。总而言之,斯金纳从近代早期文本的仔细研读入手,考察现代世界中一些重要思想概念的形成和影响,有其独特和重要的贡献,而他的史学理论及其实践,其成就至今仍有可以借鉴之处。不过他的研究重点和路径,毕竟生成于四十年前,落伍之处也在所难免,对此我们需要有清醒的认识。如上简略评价,权作本文的结尾,希望得到读者方家的批评。

 (作者为美国罗文大学历史系教授,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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