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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涵:当代西方情感史学的由来与理论建构

作者:赵涵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理论研究所微信公众号时间:2020-06-25字号:【大】【中】【小】【打印】

【提要】在20世纪的较长一段时间里,情感因被视为理性的对立物而受到史学家的冷落,他们将情感史归纳为人类用理性约束激情的历史,形成了以“文明化”为主旨的情感史观。20世纪下半叶,在心态史、心理史等史学潮流和多学科交叉的共同推动下,史学家开始将包括情感在内的心理因素作为观察、分析和阐释历史的维度。世纪之交,雷迪和罗森维恩等人通过吸收社会建构主义理论和认知心理学的成果,为情感史研究提供了最具影响力的理论框架。新的理论表明情感不仅拥有自己的历史,还对历史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它为探究历史上的情感规范及其背后的社会认同和权力运作机制,以及人们为维护、贯彻或对抗该规范所采取的手段等问题,提供了研究思路和方法。

【关键词】情感史;情感的文明化;情感规约;情感体制;情感共同体

20年来,情感史(History of Emotions)在西方史学界异军突起。情感史,顾名思义以历史上个人和集体的情绪或情感为研究对象。一方面,情感史学家承认人类的情感因其生物学特征而具有普遍性,他们吸收认知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视情感为一种认知的过程和人类行为的原始动机。另一方面,学者们从建构主义理论出发,主张情感是社会和文化的建构物,因此具有特殊性和可塑性。基于这些认识,史学界对情感史研究达成了一项重要共识,即情感不仅影响历史,也有着自己的历史。情感史学家着重关注四类问题:过去的人如何体验、理解、表达和利用情感?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信仰和性别等因素如何影响和塑造情感?个人和集体情感如何影响历史?特定的情感在历史上经历了怎样的变迁?时至今日,情感史研究已取得丰硕成果,在传统的史学领域,情绪、感受和心境等因素也日益受到重视。一些学者开始讨论历史学是否正在发生一场“情感转向”(emotional turn)。

近年来,情感史开始受到国内的关注,但相关引介缺少对其演变过程的梳理,对一些关键概念的解释与翻译亦存在偏差。情感史研究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开展系统和具体的实证研究以前,厘清情感史的学术脉络、准确理解该领域的理论成果,就显得尤为必要。本文尝试对情感史的起源、发展和理论建构进行回顾与评述,以便为推动国内该领域研究的开展提供助益。

情感史的发端与“情感的文明化”

作为一门新兴的史学分支,情感史经历了一段长期和颇为曲折的发展过程。现代历史学家对情感的探讨可以上溯至20世纪初,其中荷兰史学家约翰·赫伊津哈(Johan Huizinga)于1919年出版的《中世纪的秋天》一书堪称情感史研究的开山之作。赫伊津哈将情感作为考察1415世纪法国与荷兰社会、文化和思想的重要维度,尝试勾勒出这一时期西欧人的情感倾向和性格特征。在他看来,中世纪人的“每一种体验都是那样直接和绝对,一如孩童对忧伤和快乐的感觉”;他们的情绪不受束缚,“既容易泛滥也容易点燃,令现代人难以想象”。这种激情“在中世纪的每一个生活场景中燃烧”:在支持法王查理六世的游行中,巴黎市民“呼天抢地,挥泪如雨,表达着无尽的忠诚”;君王们常率性而为,有时甚至像儿童一样意气用事,“用自己的性命和功名去冒险”。他们的嫉妒与贪婪、骄傲与耻辱、忠诚与仇恨,经常成为影响政治走势的重要因素。中世纪的生活因强烈的对比心态而充满戏剧性,造就了人们热烈而极端的情绪。赫伊津哈将中世纪与现代、情感与理性相对立的观点,对情感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认为中世纪的人缺乏理智,如孩童般不加掩饰地宣泄情绪,相比之下现代人能自觉有效地克制情感冲动。换言之,“现代化”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人们学会控制情绪的过程。这一观点经德国社会学家诺贝特·埃利亚斯(Norbert Elias)的发展,成为20世纪西方学者研究情感史的主要范式。

埃利亚斯出生于1894年,为躲避纳粹的迫害,他于1933年离开德国并先后定居巴黎和伦敦。1939年他在瑞士出版《文明的进程》,但未获学界重视。直到该书1968年在德国出版,特别是在70年代被翻译成英文、法文后,才在国际学术界引起巨大反响。埃利亚斯从长时段的维度探讨西方文明的演进,尤其关注社会生活和心理特征在文明化进程中的变迁和作用。他认为中世纪人“粗鄙、残忍,既暴躁易怒,又纵情欢乐”;与现代人相比,他们表达情绪“更加直接、公开、无所顾忌”,显得“幼稚和孩子气”。文明化进程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抑制、调节和隐藏情感,该进程始于欧洲的封建宫廷,因为“在狭小的宫廷圈子里,尤其因为女宾主的在场,更加平和的言行成为应尽的义务”。近代专制国家的出现从根本上瓦解了武士贵族的政治优势,随之改变的是他们野蛮的品性和对暴力的迷恋。随着社会禁忌逐渐内化为自我强制的规定,自控成为情感生活的一部分,上流人士的言行举止和情感表达开始受到约束并变得文雅。这种源于宫廷的文明化机制对社会所有阶层产生了影响,因为日渐强大的政府“迫使人们在和平的环境里共同生活”,这就要求人们具备一种“自我控制的情绪模式”,使个人言行与他人相协调。

埃利亚斯视“情感的文明化”为西方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方面,尽管人们控制情绪的水准常有波动和倒退,但这一“情绪模式”大致是沿直线发展的。他强调社会结构和规范与情感模式间的互动关系。他认为,在近代人们开始对裸露身体、违反用餐礼仪、随地吐痰、虐待动物、公开的酷刑等曾经习以为常的行为报以羞耻和厌恶之情,并不是因为这些情绪的生理机制发生了变化,而是因为新的社会条件和戒律引发了“羞耻和难堪阈值的前移”,情感不仅是天生的,而且必然受到“特定社会条件”的影响并能“反作用于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这一论断既承认了情感的自然属性,又在某些方面与日后成为情感史理论基础之一的社会建构主义不谋而合,使特定社会文化下的“情感规范”成为日后情感史学家关注的重点。

尽管赫伊津哈和埃利亚斯关注历史进程中的情感因素,但那时的情感史远非一个独立的史学分支。最早呼吁对情感史进行深入研究的学者是法国史学家吕西安·费弗尔(Lucien Febvre)。1941年,他在《经济和社会史年鉴》上发表《情感与历史:如何重建过去的情感生活》一文,号召学者们“对人类的基本情感及其表现形式开展一场大规模的集体研究”,并且坚信这一“极具魅力”的研究将带来“惊喜”。费弗尔承认情感史研究“极其困难”,不仅因为情感本身复杂易变,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它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社会和文化的影响,这意味着过去的人对情感的体验和解释与现代人往往并不相同。他指出“当代心理学家的理论和发现并不适用于历史上的情感”,主张回到具体的历史情境和社会背景中,从行为书、法庭档案、绘画、雕塑、音乐和文学作品中探寻过去的人们对情感的描述和认识。

尽管费弗尔视情感为人际交往和社会生活的基础,但他否认情感是“文明生活”的一部分,这一态度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他对当时欧洲险恶政治形势的观察。德国纳粹政府通过大肆煽动种族仇恨和民族主义情绪获得了国民的狂热支持。这使费弗尔认识到情绪具有“传染性”,使人群容易受到操纵并丧失理智。如果忽视对心理的研究,历史学家恐将无法理解观念和制度的历史,他号召历史学家对情绪或心理进行细致的考察,以期从历史中学习人类驯服这类激情的经验。

马克·布洛赫(Marc Bloch) 也对人的内心世界予以关注。早在1924年,他在《国王神迹》中通过研究中世纪至近代早期英、法两国国王用手触摸为民众“治疗”瘰疬病的仪式和该仪式背后的社会心理,探讨了国王操纵和利用民众情感的方式,以及臣民对神圣王权“忠诚感”的演变。布洛赫从大众心态视角对长达八个世纪的西欧政治进行了考察,因此该书又被视为“心态史”(History of Mentalities)的滥觞。布洛赫在《封建社会》中指出“情绪的不稳定性”是中世纪人的基本特征,是导致“非理性”政治行为的重要原因。造成这种情感特征的原因不仅在于频繁的疫病、饥荒、自然灾害、暴力冲突使人们的日常生活处于“持久的不安全状态”之中,还在于当时尚未形成一套“使有教养之人抑制泪水和狂喜”的“道德和社会规范”。布洛赫认为不应对情感视而不见,因为“非理性”是“一切历史的基本要素”。因此,历史学家应打破对档案和论著等传统史料的过度依赖,从各类文字、图像和实物入手探究人的内心世界。

赫伊津哈、埃利亚斯、费弗尔和布洛赫等人被视为情感史的先驱。这些学者无一例外地将情感视为原始的、非理性的和有破坏性的事物。在他们看来,西方世界的现代化与情感的文明化齐头并进,情感的文明化体现在情感日益受到理性的约束。同一时期的西方学者也持有类似的观点。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对群体心理的经典研究表明集体情绪具有潜在的破坏性,易使人群变得盲目、冲动、狂热和失去判断力。马克斯·韦伯通过分析新教徒的心理特征和情感倾向,指出路德宗“几乎从未改变对于冲动行为和幼稚情绪的自发的热情”,虔信派视“孩童般的宗教激情”为虔诚的标志,相信“预定论”的加尔文宗信徒因坚持严格的禁欲主义生活方式而具有某种“理性的”人格,它要求人们“克服人的自然状态”并且“避免感情用事”。心理分析学的创始人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则指出,现代社会依靠宗教、法律、道德和科技等手段,实现了对人类激情和欲望的有效约束。

情感史研究的沉浮与推进

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西方学界对费弗尔有关开展情感史研究的热情呼吁并未予以积极回应。史学家关注的重点向来是历史人物基于理性的思考和行动,而情感被认为不能作为严肃史学研究的对象和工具。源于法国年鉴学派的心态史学和美国的心理史学将目光投向人的内心世界;“新社会史”和“新文化史”的蓬勃发展丰富了史学研究的领域和方法,使情感等因素开始进入历史学家的视野。

以费弗尔和布洛赫为代表,年鉴学派从创立之初就表现出对“心态”的偏好。战后新一代“年鉴”史学家则从经济活动、社会生活和宗教信仰三个层面对大众心态进行了更深入的考察。罗伯特·芒德鲁(Robert Mandrou)在《现代法国导论:历史心理的研究》中指出,对上帝和大自然的敬畏使“恐惧”成为维系社会的情感纽带和引发宗教狂热的重要原因。乔治·杜比(Georges Duby)发现不同时期的法国人对布汶战役的记忆、想象与诠释既折射出当时的大众心态,也反映了彼时的政治和社会形势。杜比还透过历史人物、社会等级和建筑艺术,考察了中世纪的骑士精神、政治观念和宗教信仰,揭示了大众心态与社会现实互为表里的关系。

第三代“年鉴”史学家雅克·勒高夫指出,想要全面地理解中世纪的西方社会,就必须探究当时的人如何“感知”中世纪的“物质、社会和政治现实”。他将大众心态置于和地理环境、社会结构、经济运行、宗教信仰同等重要的地位,使之成为中世纪“整体史”必不可少的部分。勒高夫认为“中世纪人的心态和情感被不安全感所支配”,这种“不安全感”使他们深陷对未知命运的“恐惧”之中,没有任何办法可以确保得救,频繁的自然灾害则进一步加深了人们对地狱的恐惧。菲利普·阿利埃斯(Philippe Ariès)因对亲子关系及其感情亲疏的细致考察而在情感史的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他在《旧制度下的儿童与家庭生活》中指出,中世纪落后的生产力、危机四伏的生活环境、较短的人均寿命和居高不下的婴幼儿死亡率,使父母不愿对孩子过多地投入感情。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启蒙思想的推动下,18世纪的欧洲父母才将童年视为重要的人生阶段,开始用“爱”来满足儿童的特殊心理需求。“爱”成为现代西方家庭的情感纽带,使“家”从单纯的“社会经济单位”扩展为私密的“情感单位”。阿利埃斯认为西方社会的亲情从淡漠逐渐走向亲密正是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缩影。埃玛纽埃尔·勒华拉杜里将心态史与微观史相结合,对中世纪晚期法国朗格多克和蒙塔尤地区居民的心态进行了考察。他发现蒙塔尤人“在灵魂深处对儿童,哪怕是对最小的婴儿也怀有一种十分强烈、发自内心和溢于言表的亲切感”。

年鉴学派和心态史之于情感史的主要意义,在于将史学研究的对象从政治、经济等传统领域拓展到人的内心和精神层面,使包括情感在内的心理因素成为观察、分析和阐释历史的重要维度。史料的利用范围扩展到文学作品、小册子、布道文、账簿、歌谣、遗嘱、书信、日记、绘画、雕塑、建筑、音乐和仪式,使历史学家探索过去人的内心世界成为可能。但须指出,过分强调心态的社会或集体属性,常常使学者忽视了社会中不同群体和个人的情感多样性及其所具有的历时性差异。所谓“社会情感”是建立在对个人情感的观察和分析基础上的归纳与综合。此外,过分强调“社会结构”对情感的决定性作用,又使心态史忽视了情感对社会发展的潜在巨大推动力。总之,心态史更接近观念史或思想史(intellectual history),它较少关注情感本身的内涵、变迁、功能和影响。

就在年鉴学派蓬勃发展之际,“心理史学”(Psychohistory)在大西洋彼岸悄然兴起。1957年,美国历史协会主席威廉·兰格(William L. Langer)在就职演讲中说道:“(我们)迫切需要利用现代心理学的概念和成果来加深我们对历史的理解。”与心态史相比,心理史更加积极、充分地利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成果,侧重于探究历史人物的过往经历、精神状态和心理活动对历史事件与进程的影响。情感作为反映内心世界的镜子,自然成为该领域学者关注的重点。美国德裔心理学家埃里克·埃里克森(Erik Erikson)于1958年出版的《青年路德》堪称经典。作者利用“人格发展阶段”和“认同危机”等精神分析理论考察了宗教改革领袖马丁·路德探寻信仰的历程。正是路德在童年和青年阶段遭遇的一系列“情绪危机”——对父亲的恐惧和怨恨、对身份认同和命运归宿的困惑、遁入修道院后短暂的快乐和长期的焦虑、对教会腐败的愤怒和绝望——塑造了他独特的心理和人格,对其未来的行为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兰格和埃里克森等人的引领下,美国的心理史学取得了丰硕成果。学者从历史人物的个人经历和心理活动中探寻历史事件背后的真相,研究对象包括甘地、希特勒、德皇威廉二世,美国总统如威尔逊、罗斯福、尼克松,思想家和学者如蒙田、尼采、罗素、弗洛伊德等各色人物。在战后反思大潮的推动下,集体心理史兴起。学者们聚焦滋生法西斯主义的“心理温床”,从专制主义传统、战前的社会心态、民众的生活状况、家庭教育和童年经历等角度,剖析德国民众复仇情绪和暴力倾向形成的原因。精神分析强调潜意识对个人精神和行为的支配作用,又因潜意识形成于童年阶段,童年史和家庭史便成为个体心理史和集体心理史研究者共同关注的领域。劳埃德·德·莫斯 (Lloyd de Mause) 于1974年出版的《童年历史》是该领域的代表作。他认为社会进步的动力源自育儿方式的变革,总的趋势是亲子关系逐渐从冷漠走向亲密,即父母给予儿童更多的爱、同情、尊重和帮助。彼得·盖伊(Peter Gay)的五卷本《布尔乔亚经验》瞄准被史学界忽视且长期遭受恶评的19世纪欧洲资产阶级,透过微观幽闭的史料,从产房、床榻、起居室这些看似琐碎的生活空间中追踪维多利亚时期布尔乔亚的欢愉、焦虑、仇恨和暴力等最基本的感官经验和情感,力图拼接出这一阶层隐秘而丰满的精神世界。盖伊笔下的资产阶级审慎、内省、有责任感,同时情感细腻充沛,对生活充满热情。他们在公共领域自信地谈论政治和道德理念,在私人领域却常常因信仰和欲望的冲突而深陷焦虑。

心理史学进一步拉近了历史与情感的距离。但心理史学也存在诸多问题,最受诟病之处在于不少学者生搬现代科学的理论去嫁接和解释历史人物的心理与行为,使“心理史学对情感及其历史的论述充满了刺眼的时代误植”。对文化和时代差异的短视、对医学和心理学术语的生搬硬套,使一些心理史学者将历史事件的发生统统归因于个别历史人物的“俄狄浦斯情节”或他们身体和心理上的某种“病症”,使原本错综复杂的历史扁平化和简单化,使“本应因时因地而异的情感”变成“与历史无关的精神分析或心理学范畴”。此外,心理史学始终坚持某种普遍主义(universalism),即存在着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情感结构”。在这种结构中,“爱与恨、分与合、集体与个人之间的辩证关系在任何一个社会中都能得到体现”;心理史学者认为“这种情感结构或源自长久的培养和母子间的紧密联系,或源于人内在的本能,它独立于一切社会结构”。因此,心理史学只关注作为一种心理驱动力的情感经历对个人未来的行为和思想的影响与塑造,对探究社会群体的情感特征和历史情感的变迁几乎无能为力。心理史学的这些缺陷,引出了一个对情感史生死攸关的问题:情感到底是先天的,还是由历史和文化塑造的?唯有回答这一问题,情感史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

在二战后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年鉴学派和心理史学是涉足情感历史的两支主要力量。但我们不应忽视以爱德华·汤普森为代表的英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对情感研究的关注。汤普森强调文化等非经济因素在阶级形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他批评计量史学对反映真实生活的史料视而不见,对材料中透露出的普通民众的日常经验毫不关心。在他看来,阶级是“在人际关系中确实发生(而且能证明已经发生)的某种东西”;在这种关系中,当人们能从共有的经验中“感觉到并明确说出他们之间有共同利益,他们的利益与其他人不同(且常常对立),阶级就产生了”。既然阶级能被感觉,情感自然应受到重视。在对卫斯理宗的研究中,汤普森把卫斯理宗比喻为控制工人阶级的强大的“道德机器”;在工人信徒日常生活中,一面是他们在主日祷告时经历的战栗和狂喜;另一面则是因不守工作纪律而被罚下地狱的恐惧。这种让信徒既渴望又畏惧的情感体验,成为塑造和反映工人阶级意识的重要因素。汤普森对平民百姓的情感、习惯、道德和意识形态等文化因素的重视,为历史阐释开辟了新的路径,使史学研究从政治、法律、经济、外交的宏大叙事和统计数字,转向原先被遗忘的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尽管未对情感史的发展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但这条路径将史学研究引向了人的内心世界。

此外,西奥多·泽尔丁(Theodore Zeldin)的多卷本法国史聚焦1848年至1945年间法国人的“六类激情:抱负、爱、怒、骄傲、品味和焦虑”,分析了在个人主义盛行的现代社会里人们在私人生活中的情感特征。让·德卢米乌(Jean Delumeau)延续了心态史的研究路径,考察了从中世纪至近代早期欧洲人在家庭、社会、信仰生活中的恐惧情绪。他发现从18世纪开始,曾长期笼罩在恐惧之中的西欧人开始以更加自信和积极的心态应对自然和社会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曾经被用来驱散恐惧的各种宗教、迷信和节庆仪式不再流行。德卢米乌还探讨了弥漫于中世纪修道院中的“厌世”情绪如何经由僧侣的传播成为普遍的社会情绪,最终培养出欧洲人特有的“负罪心理”。德卢米乌的研究促使一些学者反思教会如何激发和利用民众的“宗教情感”实现道德、信仰和社会目标,以及不同时期基督徒的心理特征和精神状态,所涉情感包括羞耻、内疚、恐惧、忧郁、绝望和喜悦等。

还有一批史学家从思想史、文学史和社会文化史的角度考察了18世纪英国等西欧国家的“善感文化”(sensibility)和“情感主义”(sentimentalism)。他们认为18世纪既是弘扬理性精神的启蒙时代,又是重视和崇尚情感的世纪。洛克、沙夫茨伯里、哈彻森、休谟和斯密等思想家不仅论证了人类的理解力源自包括情感在内的“感官经验”,还发现情感的产生依靠人际交往中的情感转移与共鸣。善感之人为他人的快乐而感到高兴和满足,又常因目睹不幸而心生悲悯,拥有丰富、敏锐和怜悯的情感因此被视为美德,成为18世纪道德家与文学家颂扬和刻画的对象。在此背景下,感伤主义诗歌和小说迅速兴起并流行一时。对该领域的研究已经触及情感史的一些方面。相关成果证实感伤主义文学中的悲伤、怜悯、哭泣和泪水等情感因素与法国大革命的爆发、人权观念的诞生、浪漫主义的兴起和英国的政治社会改革运动等历史事件和进程之间存在密切联系,这些研究推动了情感史的兴起,类似的议题至今依然是情感史学家讨论的热点。

另一些学者将目光投向荣辱观念和与之相关的情感。爱德华·缪尔(Edward Muir)从“情感文明化”的范式出发,通过考察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贵族为捍卫荣誉而参与的家族复仇行为,指出“情感历史上的一次重大转型”是贵族学会隐藏愤怒并成为举止文雅的廷臣。还有学者从英雄史诗和骑士文学中分析罗兰、亚瑟王和圆桌骑士的羞耻心和荣誉感,并将这两类情感视为塑造骑士身份和理解骑士精神的关键要素。在家庭史和性别史领域,爱德华·肖特(Edward Shorter)、汉斯·梅迪克(Hans Medick)等人围绕当代西方的亲情是否淡漠这一议题展开了激烈争论。20世纪80年代,在新文化史的推动下,性别史被进一步细分为性史、男性史、身体史等新领域,长期被忽视的少数族群和边缘文化亦受到史学家的关注。历史学家开始正视在不同地区、文化和阶层下,男女在生理、心理、思维等方面的差异,并将其作为观察和阐释历史的新途径。

情感史的理论建构与创新

情感史在21世纪初迅速兴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不仅凸显了情感自身的重要性,也与近几十年来国际学术潮流的变化密切相关。心理学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经历的“情感转向”,使情感“成为社会和行为科学中一个至关重要且时髦的主题”。学者们证实情感作为一种认知行为兼具可塑性和能动性,它既是个体感知和表达自我的工具,也是社会交往和认同的纽带,因此人的判断和行为无不受到情绪的左右或驱使。基于这些认识,学者们围绕情感在政治竞选、社会动员、司法审判、商业投机、市场营销和新闻传播中的作用开展了颇为深入的研究。现代西方社会对“自我”的尊崇亦是情感备受关注的原因。“自我首先是情感的自我”,人们重视内心的感受和情感的自由,他们希望自己的情感不受外界侵扰,还学会了通过“共情”(empathy)去理解和尊重他人的情感。作为塑造自我的要素和展示个性的标记,情感始终是文学与艺术创作者刻画和传递的对象,并且日益成为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探究个体及其与社会关系的关键。在此背景下,“情商”理论在90年代诞生。情商反映了个体感知、理解和控制情绪的能力,是衡量个人素质和潜能的重要尺度。该观点被迅速推广普及, “情绪管理”不仅被视为提高情商和实现“自我优化”的途径,其策略也被众多商业机构和行政部门用于对员工的管理与培训。学界乃至社会对情感的关注无疑是情感史兴起的重要外因,它为史学家观察过去人的情感世界提供了新的方法、视角和契机。

但是,任何学科想要获得生命力必须依靠其自身理论上的完善与突破,情感史亦不例外。20世纪末至本世纪初是情感史理论建构的关键时期,贡献突出者当属斯特恩斯夫妇(Peter Stearns & Carol Stearns)、威廉·雷迪(William Reddy)和芭芭拉·罗森维恩(Barbara Rosenwein)。这些学者将认知心理学和社会建构主义理论有机结合起来,不仅证实情感拥有自己的历史,还为观察、分析和评价历史上的情感提供了迄今最具影响力的理论框架。

20世纪末,情感史因斯特恩斯夫妇的重要贡献而向前推进了一大步。1985年,他们在《美国历史评论》上刊文,首次提出“情感规约”(emotionology)概念,并将其定义为“一个社会或社会中的特定群体对基本情感和正确表达这些情感所持的态度和标准,以及机构通过人的行为来展现和鼓励这些态度的方法”。情感和情感规约是截然不同但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前者是个人真实的情感体验,后者则指向被期望或被要求应当具有的情感。譬如“恐惧”是士兵在战场上常有的情感,“英勇无畏”则是情感规约,它是由军队这一“群体”或“机构”制定的有关军人体验和表达情感的规范,亦是为推行该规范所采取的行事方式。由于情感规约旨在塑造和影响人的情感体验和表达方式,并且能够反映特定历史条件下社会或集体共有的习俗、观念和准则,因此被斯特恩斯视为情感史研究的关键。斯特恩斯指出情感史研究有三个步骤:对爱、怒、嫉妒、恐惧的研究应从情感规约入手,因为它与情感体验相比更加有迹可循,且本身具有重要性;在第二步,史学家应尝试弄清一段时期里情感表达的变化趋势,并假定它和情感规约的变化趋势之间存在关联;第三步应考察人们为调和情感标准和情感体验所做出的努力。

斯特恩斯尤其关注现代化进程与情感规约之间的关系。他在八九十年代出版了一系列论著,探讨了在西方家庭观念和生活方式不断更新、法律制度逐步健全、城市化进程加速、商业贸易发展、政治剧变和动荡等背景下,现代美国社会对爱、愤怒、嫉妒、恐惧等情感的态度嬗变。他指出,1819世纪美国男性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发泄愤怒的行为越来越多地受到谴责;美国父母也开始认识到他们不仅应当克制自己的脾气,还应消除儿童的恐惧感,用“爱”和“快乐”替代“威胁”和“恐吓”逐渐成为现代家庭教育的共识。与此同时,嫉妒心也日益受到美国社会的质疑,反对嫉妒是当代美国情感规约的重要方面,然而嫉妒心非但未被消灭,还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现代化进程。典型的例证是现代商人擅于利用消费者的嫉妒和攀比心理逐利,从而促进了商业社会的发展。通过这些研究,斯特恩斯证明情感规约不是一成不变的,人口、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常会伴随着情感规则和标准的深刻调整。

斯特恩斯在情感史的发展中具有承前启后的关键作用。所谓承前,在于他继承了埃利亚斯线性的、以文明化为主旨的情感史观。他还指出,情感史研究的目标之一是用史实证明群体抗争行为中的集体情绪的破坏性和非理性本质。这使其研究不论在观点上还是理论上都未能取得对赫伊津哈、埃利亚斯和勒庞等人的实质性突破。但斯特恩斯的重要贡献在于启后。他长期致力于介绍和推广情感史,不仅出版了一系列实证研究成果,还主编了纽约大学出版社的情感史研究丛书,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学者参与其中。他的“情感规约”理论为研究情感史提供了方法并指出了方向,成为该领域的重要理论之一。从20世纪90年代起,“情感史”作为对该领域的称呼开始固定下来并使用至今。

情感史研究的另一位重要推动者威廉·雷迪,是美国杜克大学历史学与人类学教授。雷迪指出当时的人类学及其建构主义理论所遭遇的困境:不少学者将情感视为社会文化的建构物,从而丧失了对其进行是非判断或道德评价的立场,即便他们意识到一些情感生活方式有违人性或正义。在《反对建构主义》一文中,雷迪以人类学家贝内迪克特·格里马(Benedicte Grima)的研究为例,对这一困境进行了阐述。格里马发现“嘎姆”(gham)即一种类似于悲伤的情感,是巴基斯坦普什图族女性几乎唯一被允许在公共场合宣泄的情感。她们被要求在自己的婚礼上或者当亲友遭遇伤害时表达这种悲伤之情。在后一种场合,她们聚在一起哀哭,却对受伤者置之不理。普什图族女性的这两种情感表达方式明显有别于西方社会:在西方,新娘在婚礼上常沉浸在喜悦之中,而当亲友受伤时人们会给予同情和帮助。格里马据此认为情感不具有普遍性,它因地域文化的差异而呈现不同的特征。然而格里马又指出“嘎姆”是对女性的“压迫”,因此对其大加鞭挞。在雷迪看来,格里马的批判与其文化相对主义立场相悖:如果情感、习俗和价值观念是由当地社会文化建构的,那么它在当地就具有合理性,人们也就无权对其说三道四,但格里马对“嘎姆”的批判又使她陷入西方优越论和民族中心主义。格里马的研究暴露出社会建构主义面临的理论和道德困境。一方面,社会建构主义者极易滑入文化相对主义的陷阱中,将情感视为因地而异的文化现象,这意味着不存在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价尺度或价值观念,否定了对情感进行批判的可能。另一方面,情感沦为文化的被动塑造物,这不仅否定了情感和个体的能动作用,而且取消了情感具有历史的可能性。

如何解决社会建构主义的困境?雷迪认为回答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弄清情感的本质:情感究竟是后天的、社会文化的产物,还是先天的、具有普遍性的事物?他并非让学者二择其一,而是在肯定社会文化对情感有巨大影响力的前提下,力图证明情感表达的某些方面具有普遍性特征,从而确立一个可以用于捍卫情感自由和正义的普遍性原则。在其1997年的论文中,雷迪在吸收约翰·奥斯丁(John Austin)的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的基础上提出了“情感表达”概念,并将其定义为个人用言语表述和处理内心情感的过程。“情感表达”同时具备言语行为中的描述型(constative)和施为型(performative)特征。譬如,“我快乐”既可以是对内心情感的准确表述(描述型),也可能是不准确甚至虚假的表述(施为型)。准确表述内心情感是人之本能。但在施为型中,声称“我快乐”可能是为了在诸多情感中强调快乐的感觉,或是为了否认或掩盖心中的不快,这种情感表达能够重塑个人情感,其目的是为了实现个人目标或满足社会期望。如此一来,雷迪借“情感表达”实现了普遍主义与社会建构主义的和解,使学者从政治、伦理和道德层面评价情感成为可能:为什么人们拒绝真实地表达内心情感?心口不一是出于自愿还是迫于压力?回答这些问题成为反思和批判情感的起点,也成为建构情感史理论的突破口。

2001年雷迪出版《情感的导航:情感史的一个框架》一书。他吸收认知心理学的成果并将其与社会建构主义相结合,不仅完善了“情感表达”理论,而且围绕“情感表达”和“情感体制”(emotional regime)等概念搭建情感史研究的理论框架。认知心理学证实人的情感是一种认知行为,它的产生通常是个体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将接收到的大量外界信息或“思考素材”在极短时间内进行“转译”的结果。情感表达也是转译的一部分,它是个体以具体目标为导向对内心情感有意识的语言表述。情感语言会以思考素材的形式再次被人脑接收,并和其他信息一道进入新一轮的转译,进而确认、强化或改变已有的情感。在战旗下宣誓会强化忠诚和无畏的情感,沮丧之人通过告诉自己“我很好”来重拾信心和快乐,便是情感表达重塑情感的例证。接收和转译信息是一个持续的、非线性的、平行处理且互相影响的过程,此过程称为超量学习(overlearning),经超量学习而积累在大脑中的知识记忆对情感和认知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认知心理学的上述发现被学界称为“情感研究的一场革命”,它证实了情感和思维密不可分,打破了将情感与理性相对立的传统认识。雷迪指出认知心理学之于情感史的意义有三:其一,它证实“情感大体上(但不完全)是习得的”,既肯定了情感因生物学特征而具有普遍性,又强调了社会文化对情感的影响力;其二,情感不再是非理性的、须被约束的生理反应,其认知属性使它成为史学研究的对象;其三,它恢复了人的能动性,情感不再是文化的被动塑造物,而是个体用来认知和改变世界的力量。

雷迪将人以具体目标为导向,或为应对与已有目标相冲突的任务而对情感表达进行“管理”或“改变”的行为形容为“情感导航”(emotional navigation),喻义人是情感的舵手,有权掌握情感表达的方向。情感导航是人的能动性的体现,“情感自由”则是个体进行情感导航的权利和前提。情感的社会建构属性决定了情感自由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情感体制”的约束,后者是社会或共同体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群体为维护现有秩序或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整套体验和表达情感的规则,以及为贯彻这套规则而采取的仪式性和惩罚性措施。情感体制不仅是“一切稳定的政治体制的基础”,而且在“特定机构(军队、学校、教会)、每年的特定时期、特定人生阶段”等具体层面对个人情感做出了规定。严苛的情感体制以限制“情感导航”和牺牲“情感自由”为代价,当个人目标和社会期望间的冲突越是难以调和,个人用于体验和表达真实情感的场所和办法即“情感避难所”(emotional refuges)就越少,他们遭受的“情感痛苦”也就越重。雷迪提出了评价情感及其体制的标准:个体在所处的情感体制中能否最大限度地拥有情感自由并免受情感痛苦。这一标准使学者能够对任何地域和历史时期的情感进行政治、伦理和道德层面的批判,同时避免滑入民族中心主义和西方优越论的陷阱中。

雷迪将其理论应用于近现代法国情感史的研究。他首先探讨了在路易十四时期隐藏于“情感避难所”中的温暖、亲密和真诚的情感如何在18世纪演变为“情感主义”,并在大革命时期迅速公开化和激进化,形成了以热爱祖国、忠于革命、仇恨贵族和怜悯弱者为核心的情感体制。这一体制极为严苛,雅各宾政府强迫全体国民真诚地表达上述情感,由此导致的社会恐慌成为情感痛苦的真实写照。雷迪将1794年视为法国情感史的一个转折点。尽管学界对雷迪的研究不乏质疑之声,但无人否定他在建构情感史理论上的巨大贡献。普兰普尔对雷迪的研究如此评价:“(该书)是迄今为止最为重要的情感史理论著作。他是极少数有能力对生命科学基础研究的论文质量进行判断的历史学家。同时他还通晓人类学研究成果。将这两种素养与他对1819世纪法国史料长达数十年的研究相结合更是独一无二”。

在《情感的导航》问世一年后,美国罗耀拉大学欧洲中世纪史学家芭芭拉·罗森维恩发表《对历史情感的忧虑》一文,随即在学界引发巨大反响。罗森维恩将矛头对准情感史研究中的“宏大叙事”即情感的全部历史是情感日益受到约束的历史。埃利亚斯的情感文明化理论便是这种“宏大叙事”的典型。事实上,包括赫伊津哈、费弗尔、布洛赫、阿利埃斯、德卢米乌和斯特恩斯等人在内的20世纪大多数史学家都在不同程度上采用了这一研究范式,他们相信情感受文明和理性的约束是一个线性的过程,是西方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方面。这一观点体现了西方人对情感的传统认识与想象:“情绪就像人体内的大量液体,它不断地上升和起泡,迫切地等待被释放”,换言之,如果情绪无法得到有效的疏导或控制,它就会像液体一样在压力下喷涌而出。罗森维恩形象地将其称为“液压模式”(hydraulic model),并指出认知心理学和社会建构理论为从根本上否定该模式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前者证实了情感不是一种如液体般在受到压力时便会迸发的生理反应,而是人脑进行理性思考和判断的结果;后者主张“情感取决于语言、文化行为、目标和道德观念”,而且“每种文化对情感和行为都有各自的规定”,证实了情感具有可塑性和差异性。这一观点也为学者透过历史情感分析人物思想和事件背后的动机,以及从更加微观具体的角度探索西方社会内部和以外地区的情感史提供了理论依据。

罗森维恩提出了自己的情感史理论框架:情感共同体(emotional communities)。情感共同体和“家庭、邻里、议会、行会、修道院、教区这些社会共同体别无二致”,共同体成员基于相同或相似的利益而遵循同一种情感模式,该模式明确了所有成员应该如何正确地体验、表达和评价情感。不同的情感共同体之间并不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人们通过调整他们在不同环境中的情感面貌和对甘苦福祸的判断,能够不断地从一个共同体进入另一个共同体,比如从旅馆到法庭”。2006年,罗森维恩在《中世纪早期的情感共同体》中对共同体的形态进一步补充:“想象一个大圆中有许多小圆,它们不规则地遍布其中,并不完全同心”,大圆比喻占据支配地位的情感共同体,小圆则是次一级的共同体,后者遵循前者的情感模式,但可能对其中的某些方面进行强调或者弱化;小的情感共同体甚至可被细分为更小的单位,同时也可能存在其他大的情感共同体,它或独立于前一个大共同体,或与之相交。那么如何确定情感共同体的情感模式?共同体推崇和反对什么情感,其成员又有哪些共有的情感特征?罗森维恩认为应首先确定史料的范围。既然凡是有着共同利益或目标的社会群体都可被视为情感共同体,那么就应从与这些社会群体相关的材料入手。接下来,再从这些文献中搜寻出所有涉及情感的词语,并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析。所谓定性,指研究者须从具体的历史情境和文本出发分析这些词语的准确内涵,避免时代误植。所谓定量,指对各种情感词汇在不同语境下出现的频次进行统计,以此分析并确定该群体的情感特征。

罗森维恩在《中世纪早期的情感共同体》中重点探讨了墨洛温王朝时期三个情感共同体的差异和变迁。在高卢罗马历史学家、图尔主教格里高利所描述的奥斯特拉西亚王后布伦希尔德(Brunhild of Austrasia)摄政时期的宫廷中,形成了以爱、同情和友善为核心的情感文化,其目的是巩固王后的统治,弥合和维系曾因兄弟反目、血亲复仇和宫廷斗争而充满动荡的家族关系。但这一情感共同体在613年纽斯特里亚国王克洛泰尔二世(Chlothar Ⅱ)率军击败奥斯特拉西亚并残忍处决布伦希尔德后即告瓦解,曾经充满女性色彩的亲密和外露的情感模式,被由男性主导且充满修道色彩的冷静、含蓄和程式化的情感模式所取代。在七世纪末,这一温和的情感模式也开始发生变化,彼时激烈混乱的派系争斗使贵族的文字和生活中充满了憎恶、愤怒、嫉妒和仇恨情绪。罗森维恩强调,这既是尔虞我诈的政治局势的产物,同时为权力争斗服务,具有明确的政治目标。

罗森维恩的情感共同体理论与斯特恩斯的“情感规约”和雷迪的“情感体制”具有某种相似性,它们皆指向情感的社会属性,尤其关注社会群体共同分享或遵守的情感模式与规范。但罗森维恩认为,斯特恩斯从面向大众读者的现代行为手册和礼仪书中探寻情感规约的方法是错误的,这类印刷品中关于情感的建议往往并非情感规约的真实反映,忽视了对精英阶层和中世纪乃至更早时期情感的研究。对于雷迪的“情感体制”,罗森维恩承认任何时期都有占主导地位的情感共同体和有约束性的情感规范,并坦诚自己“不介意将它们称之为情感体制”,但她认为这一概念“过于强势”,使情感体制和情感避难所之间不存在任何的缓冲地带。共同体的情感模式并不需要以“现代国家的形成及其统治”为基础,它可以是群体在交往和协商过程中形成并自觉遵守的共识。罗森维恩给情感共同体这一概念以足够的弹性,使其能够应用于对不同时期的各类共同体如国家、宫廷、教会、修道院、政党、学校、法庭、军队、企业、邻里、家庭的情感模式的研究。她不仅指出了情感史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而且证实了情感绝非幼稚和非理性的事物,进一步巩固了情感作为史学研究对象的地位。

面对罗森维恩对情感研究文明化理论的批判,斯特恩斯在2014年撰文予以回应。他承认传统的情感史观存在“明显的局限性”,但明确指出罗氏的理论使一些学者只关注那些“更安全的”微观议题,放弃了对情感如何演变这类宏观问题的追问。斯特恩斯还指出,罗森维恩及其追随者暗示中世纪的情感标准与现代社会没有显著区别,这便否认了现代化这一重大历史进程对情感的演变存在任何影响的可能。他呼吁学者在承认情感史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的基础上,重启对情感与现代性关系的探讨。

斯特恩斯与罗森维恩之间的争论,在某种程度上是情感的历史性与普遍性探讨的延续。彼得·伯克将分歧的双方称为“最高纲领派”(maximalists)和“最低纲领派”(minimalists)。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认为在某个特定的文化中,具体情感或整套情感会随着时代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后者相信情感在不同时期基本上保持不变”;罗氏理论导致的情感史研究的碎片化倾向,可能使她的追随者选择最低纲领;“最高纲领派”更具有创新性,但面临的难度也更大,“从现存的档案中找到对愤怒、畏惧和爱等情感的自觉态度的证据并不难,但从长时段中归纳出根本性的变迁,则须更加依赖推理或猜测”。

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罗森维恩和雷迪在各自新近的著作中都采用了斯特恩斯所倡导的从长时段考察情感变迁的视角。在2016年出版的《时代情感:6001700年的情感史》一书中,罗森维恩通过对英法两国一系列情感共同体的微观研究,串联起从西塞罗到霍布斯之间长达11个世纪的情感史,证实了情感模式或标准总是伴随着时代的更迭和共同体的重组而发生变化。但罗森维恩反对将中世纪和现代社会的情感文化相对立,她发现这些共同体对情感的基本认识都来自于西塞罗和奥古斯丁的情感理论,及其在中世纪最重要的继承人阿尔昆和阿奎那。这使得这些共同体的情感文化在长达千年的变化和更替中依然具有某种统一性和延续性。雷迪在2012年出版的《浪漫爱情的形成:9001200年欧洲、南亚和日本的爱欲与性》一书中指出,格里高利改革后的天主教会将爱情视为罪恶的、需要被消灭的性欲,这迫使抒情诗人、传奇作家和爱情的追求者在法兰西国王和贵族的宫廷中寻找情感避难所。这种源于宫廷的“浪漫爱情”,在本质上是对教会主导的情感体制的挑战。该研究反映了雷迪十多年来一直坚持的基本观点,即情感是“文化的建构物,它拥有悠久和复杂的历史”。

斯特恩斯、雷迪和罗森维恩等人在情感史领域的不断尝试,既显示了情感规约、情感体制和情感共同体等理论的学术价值,也反映出情感史在理论、方法和内容上依然有巨大的探索空间。伯克认为情感史可以至少从五个方面加以推进。第一,考察过去人们对特定情感的态度,这类研究本质上是有关情感的思想史。第二,研究“情感的兴趣史”,即过去人们为何以及如何研究情感。例如,为什么1617世纪的西方学者开始关注人类情感?为何18世纪启蒙思想家和文学家将情感提升到美德的高度?为什么福音派信徒特别重视宗教情感的体验与表达?第三,考察情感对象的变迁。以德卢米乌的研究为例,为什么地狱会取代大海、黑暗、天灾和土耳其人,成为近代早期法国农民恐惧的对象?第四,探究人类约束和管理情感的历史,即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们如何有选择性地约束和管理特定的情感。第五,关注在不同历史时期占据主导地位的情感以及时代情感的变迁。总的来看,伯克倡导的是一种包容开放、不拘一格的研究态度。

结语

在斯特恩斯、雷迪、罗森维恩等人的推动下,情感史学的理论与方法不断完善,学者们或兼收并蓄或各奉一方,大量个案和专题研究得以呈现在世人面前。近年来,情感史不仅成为西方权威史学刊物、出版社和学术会议的常见议题,它还进入大学课堂,成为历史学专业学生研习的对象。以英国玛丽女王大学情感史中心、澳大利亚研究委员会情感史卓越中心、德国马克斯·普朗克人类发展研究所情感史研究中心为代表的科研机构相继成立,为情感史的深入发展贡献着力量。曾经备受冷落的情感史,如今发展成为历史学与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生命科学等多学科交叉,并与政治史、经济史、社会史、宗教史和文化史等传统史学领域有着紧密联系的新兴史学分支。

作为一门跨学科性突出的史学分支,情感史的勃兴离不开其他学科学者对情感的探索。历史学家是情感研究的后来者,他们对情感的疑虑和偏见不仅根植于将情感与理性相对立的传统观念,而且深受法国大革命、两次世界大战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他们一方面拒绝将情感作为严肃史学研究的对象和工具,另一方面又将情感的全部历史简单地归纳为人类用理性约束激情的历史。这种线性的、文明化的情感史观为赫伊津哈和埃利亚斯等人所主张,成为20世纪情感史研究的主要范式。尽管年鉴学派所倡导的心态史学和发源于美国的心理史学都将目光投向人的内心世界,但它们并未跳出情感与理性的二元对立,以及从感性走向理性这一传统叙事的窠臼。此外,二者的研究思路和对象也与情感史大相径庭。如果说心态史是透过集体情感观察全社会的观念、信仰乃至精神气质,心理史学则是通过分析过往经历和情感遭遇来解释个人日后的行为和思想,这些都与以情感为研究对象、关注情感与历史互动关系的情感史有着本质的区别。20世纪下半叶,情感研究在社会和生命科学领域的兴起,为情感史带来机遇的同时也设下了陷阱:过分强调情感的生物学属性,使一些学者相信人类过去乃至未来的情感与当代无异;文化相对论者则声称情感为文化的创造物,情感特征因地域不同而千差万别,这不仅否定了情感的能动性,还使学者丧失了对情感进行评价的立场与标准。这两类观点,连同以“文明化”为主旨的情感史观,都将使情感史研究失去意义,因此成为必须探讨破解的难题。进入21世纪的前后十年,斯特恩斯、雷迪和罗森维恩通过批判性地吸收社会建构主义理论和认知心理学的最新成果,提出了“情感规约”“情感表达”“情感体制”“情感共同体”等全新理论,证实了情感作为理性思维的一部分不仅拥有自己的历史,还对历史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尽管具体内涵不同,这些理论均强调情感的社会与政治属性,为探究历史上特定人群共同分享或遵守的情感规范及其背后的社会认同和权力运作机制,以及个人、群体和机构为维护、贯彻或对抗该规范所采取的手段和造成的结果等关键性问题,提供了方法。

情感史勃兴最为重要的意义在于它将史学研究的对象从政治、经济、社会、宗教等领域拓展到人的内心层面,使情感、情绪、心境和感觉等因素成为观察和探究历史的重要维度。但又不同于经济史等传统门类,情感史可以被有效地整合进其他史学领域,这一优势是性别、身体、环境和空间等新兴史学分支所无法比拟的。情感时刻影响着人的判断和行为,而它的形成又依赖特定的文化、社会、经济和政治土壤。既然情感与理性并非对立,且情感与历史相互影响,我们便有理由反思一切历史事件或现象与人类情感的关系:法庭的审判与裁决、一国之内政与外交、各种“主义”的形成与创立、革命者和改革家的理念与实践、甚至高举理性旗帜的启蒙运动,它们在多大程度上是深思熟虑的产物,又在多大程度上受到情感驱使并旨在作用于人的情感?思考这些问题将有助于补充和修正我们对历史的既有认识。历史学是一门探究真相的科学,尽管社会文化和时空背景迥异,但我们应当去反思历史事件和现象背后的情感因素、人为因素和虚构成分。譬如法国大革命时期,英国民众对法国入侵的恐慌到底是一种对真实存在的威胁的反应,还是小皮特领导的托利党政府精心营造的社会和政治气氛?探讨此类问题,情感史大有可为。最后,在一些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中,情感因素引人注目。这些事件的发生和社会反响,正如社会心理学家所言,在很大程度上源于人们对过往经历和情感的记忆。从这个意义上说,探究情感的历史不仅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而且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作者系武汉大学历史学院特聘副研究员)

来源:《史学理论研究》2020年第3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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