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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玉河 | 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及民生实践

作者:左玉河来源:《河北学刊》2024年第2期时间:2024-03-29字号:【大】【中】【小】【打印】

  【摘要】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核心理念“以民为本”包含三层含义:民为国本,体现了对民众地位的认识;立国为民,体现了对统治者与民众关系的认知;政在养民,体现了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理解。基于传统民本思想提出的一系列“以厚民生为本”的富民之策,要求统治者采取相应政策,关心民众生计,使民众生活富足。历代统治者推行的改善民生举措主要有重农抑商、务本兴农,轻徭薄赋、体恤民力,不违农时、使民以时,以及约束官吏、勿使扰民等。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及民生实践促进了近代以来民主思想的发展,对当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亦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关键词】传统民本思想;民生实践;德治主义
  民本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思想资源,它肇始于夏商周三代,发展于春秋战国时期,后经过历代思想家、政治家的不断阐释,形成了系统的思想体系,并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包含一系列“以厚民生为本”的富民之策,要求统治者采取相应政策,关心民众生计,使民众生活富足。目前学术界虽已对中国传统民本思想进行了较深入研究并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但仍有较大的研究空间。本文拟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将传统民本思想与民生实践联系起来加以探究,揭示传统民本思想的本质及其在民生实践中体现的基本特征,以深化对传统民本思想的认知。
  一、传统民本思想的本质及其作用
  就基本含义而言,“民”是一个整体性概念:广义上指所有不具备官方身份的人,狭义上指广大农民。民本思想的“民”是天下所有民众的集合,具有整体性的特征。“本”字最初指草木的根和茎干,其基本含义是事物的本源、主体等。“民”与“本”合称的“民本”概念指“以民为本”,表示国家有民众就像木有根和躯干,民众作为“根”与“躯干”就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础,故包含“民贵君轻”、重视民意、安民爱民等内涵。“民本”概念最早见于《尚书·五子之歌》“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指民众是国家的根本,只要民心稳定,国家就会安宁;后见于《晏子春秋·内篇问下》:“卑而不失尊、曲而不失正者,以民为本也。”在贾谊《新书》、刘勰《刘子新论》中亦有相似表述。可见,传统民本思想是中国古代将民众视为治国安邦根本的政治学说,是在强调民众基础地位的前提下,通过限制专制暴政、重视民意和民生、珍惜与利用民力等方式,维持政权运转、巩固政治秩序的治国理念。
  传统民本思想的核心理念“以民为本”强调民众是国家的根本和基础,要求君主高度重视民众,具体包含三层含义:
  一是民为国本,这体现了对民众地位的认识。在先秦和秦汉的政治思想中,与民众相比,君主的地位并不那么重要和神圣。例如,孟子强调“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老子主张“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贾谊提出“夫民者,万世之本也”等。
  二是立国为民,这体现了对统治者与民众关系的认知。统治者与民众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双向的互动关系,二者各有其责任与义务。统治者如果以天下百姓为重,施政时充分考虑民众的利益,其就是尽职的。与之相对应的是,民众也需要纳税、守法,才无愧于其责任。统治者既有统治国家的职责,也有施政为民的义务,因此统治者一旦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民众就会发起抗争,甚至推翻旧的王朝,建立一种新的统治。所以,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其实是与革命思想紧密相连的。
  三是政在养民,这体现了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理解。传统民本思想既然把“以民为本”作为最高价值准则,确保民众生活安乐就成为统治者的最大义务。也就是说,保障民众的生存,实行富民、养民政策,使民众安居乐业,是统治者最重要的职责。周公在总结三代兴亡的历史教训时就曾提出养民主张,这是其提出的一个新的政治概念。《尚书·康诰》中反复提及“用保乂民”“用康保民”“惟民其康乂”,“保”就是养的意思,“保民”即养民。周公曾告诫康叔:“欲至于万年,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那么,如何养民?周公认为,主要应采取无逸和慎罚的办法——无逸即指统治者不能沉醉在安逸享乐中,要了解民众的疾苦;慎罚则指统治者在使用刑罚时一定要慎重。进一步而言,孔子提出足食、利民的治国主张,孟子更是提出“制民之产”的具体富民举措,认为只有增加民众的物质财富,让他们丰衣足食(至少达到温饱水平),才谈得上“驱而之善”,继而通过教育使民众达到更高的道德水平。如果民众连基本生存都无法得到保证,就会陷入“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的恶性循环,造成社会不安定。荀子同样主张通过“节用裕民”来减轻民众负担,提出“下富则上富”。管子提出,“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并明确指出:“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
  传统民本思想的本质是统治者重视民意、民生,采取针对性措施限制暴政、赢取民心,使社会矛盾得以缓和,从而达到巩固政治秩序的目的。由此可见,传统民本思想是为中国古代国家治理服务的意识形态。事实上,传统民本思想并不否定君主地位,反而强调君本论。孟子赞成《尚书》中“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的说法,认为“圣王”的统治是实现政通人和的基本条件,理想的统治模式是“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贤役大贤”。在国家基本治理模式上,孟子欣赏西周的等级分封制。梁惠王问“天下恶乎定”,孟子回答“定于一”。所谓“一”指的是“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以及“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是以,孟子赞同实行等级制度,支持对贵贱尊卑的划分,他曾明言:“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又说:“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还说:“位卑而言高,罪也。”
  也正因如此,孟子对杨朱主张“为我”、墨翟主张“兼爱”等平等思想加以抨击。孟子在民本与君本的关系问题上,既坚持等级制度的合理性,又强调重民抑君的民本观念,表明其民本思想并不否定君本,而是将两者协调起来——君本以民本为基础,民本以君本为归宿。孟子所谓“民贵君轻”之说,本质上是立足于君主等级制之上的重民观念,还没有真正触及对民众基本政治权利的尊重。即便孟子曾提出民众在必要时可推翻暴政,也并非要彻底否定君主制度。因此,孟子的民本思想仍然属于统治者君本思想的组成部分。
  秦汉以后,随着“大一统”政治格局的逐渐稳定,作为被统治对象的民众的重要性进一步上升,先秦时期的民本思想为秦汉以后的儒家士大夫继承并有所发挥。西汉初期的民本思想反映了民众要求休养生息的强烈愿望,统治者顺应民情而采取与民休息政策,促进了汉初社会生产力的恢复与发展,开创了“文景之治”的盛世局面。自此之后,以先秦时期的民本观念为基础,民本思想有了新的内涵,并因逐步成为历代统治者治国安邦的指导思想而得以延续。
  总之,中国传统民本思想源自儒家“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政治主张,而后经过统治阶级的实践和总结,成为一种符合其自身及民众利益的基本统治经验。以民为重、为民请命的思想,甚至轻徭薄赋的主张,都是民本思想的具体体现。它要求统治者从整体、长远利益着眼,严格约束自身行为,通过提高道德修养,培养“仁民”“爱物”的情操,进而爱民、“博施于民”、“使民以时”,最终达到天下大治。但正如韩非子所说:“君上之于民也,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民”并非与“君”平等的政治主体,故传统民本思想实际上是从维护统治的角度提出的,是君主政治建构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并维持政治机器运转的基础。
  传统民本思想在长达2000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中被尊奉为官方意识形态,虽然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基本民生等方面确实发挥了明显的积极作用,但不可避免地存在负面影响,如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的法治化进程,还压制了商品经济的发展等。
  二、以传统民本思想为指导的民生实践
  历代统治者从历史教训中认识到民生的重要性,看到了民生问题与国家兴亡的密切关联,积极在政治、经济、道德教化等领域实践民本思想。明君如汉高祖刘邦、汉光武帝刘秀、唐太宗李世民、清圣祖康熙等,良吏则如宋代包拯,明代张居正、海瑞等,都是民本思想的践行者。他们采取休养生息、轻徭薄赋、宽政惠民、厚生利民、除暴安民、济世为民等施政措施,体谅民众疾苦,关心百姓生活,满足了民众的部分需求。汉“文景之治”、唐“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清“康乾盛世”等,均为在民生思想指导下推行民本政治实践的结果。
  传统民本思想作为中国历史上一种占据统治地位的政治学说,通过长期的积淀,已逐渐内化到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之中,从而在更深的层面上影响了历代政治家的行为模式,并逐渐成为全社会认同的普遍政治意识。以孟子提出的“民贵君轻”为例,中国古代多数皇帝都认同其基本思路。如元世祖即对“民贵”论大加赞赏,清乾隆帝甚至亲自撰文阐释“民贵”论。那些依据“民贵”论行事的大臣,只要不损害皇帝的切身利益,就往往被视为忠良之臣而受到重用和赞扬。据《明史·宋濂传》记载,明太祖虽指令删节《孟子》,却命人将阐释“民贵君轻”的《大学衍义》“大书揭之殿两庑壁”。自宋理宗亲政以后,《大学衍义》就成为历代皇室教育的必读书,宋理宗、元武宗、明成祖和清康熙帝等都对之有很高的评价。明清时期钦定的《四书大全》中收录了不少颇受官方赞赏的论说“民为贵”或“君为轻”的著作,表明明清帝王仍然要求读书做官者通晓“民贵君轻”和“天民相通”的道理。
  传统民本思想不仅造就了一批懂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道理、重视与民休息的封建帝王,而且培育了许多体恤民情、敢于为民请命的贤臣良吏。如欧阳修十分注意关心民生、救济贫民。在他看来,“农桑是生民衣食之源”,要缓和阶级矛盾,就必须重视发展农业生产,以解决农民的生计问题。针对诱民之弊、兼并之弊和力役之弊,欧阳修提出了许多改良办法。他还主张减轻科配、赋敛,凡民所不堪者,辄请朝廷予以放免。遇有灾害发生时,欧阳修更是请求朝廷及时减免受灾地赋税、赈济灾民,他将此举的意义总结为:“盖以所放者少,不损国用,又察民疾苦,微细不遗,所以国恩流布,民不怨嗟。”欧阳修认为,朝廷之所以出现财政入不敷出的情况,是“制不先定,而取之无量”造成的,故而提出“为计者莫若就民而为之制,要在下者尽力而无耗弊,上者量民而用有节,则民与国庶几乎俱富矣”的意见。他建议朝廷遵循“量入以为出”“节财以富民”的原则,制定合理的财政预算,削减支出和赋税,革除由差役及高利贷等引发的弊端,以减轻民众的负担。针对宋神宗熙宁变法中青苗法暴露的问题,欧阳修向朝廷提出了整治之策,即减除利息,将青苗钱改为无息贷款,农民只还本钱,若农民未能如期归还上料青苗钱,则停发下料青苗钱。该方案顺应了民意,宽纾了民力,赢得了民心。又如,张居正怀揣“庶民生可遂,而邦本获宁”的理想,在政治实践中以富民、养民为准则,推出了一系列旨在安民的善政,如宽赋敛、缓征发;缩减开支,停办一切不急的工程;改革征税制度,实行“一条鞭法”等,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要之,中国古代的明君良吏在传统民本思想影响下采取的施政措施,不仅部分反映了民众的心声,而且有利于民众的生存和社会的发展,其进步意义是应该肯定的。
  民生思想作为传统民本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关注民众的生存状况,尤其是物质生活条件。“民生”一词,最早见于《左传·宣公十二年》:“民生在勤,勤则不匮。”此处的“民生”,是指民众的生计,偏重于物质财富的生产。又如,程颢云:“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安而不扰为本。”这里的“民生”与富民、养民等词相似,具有关注民众生计、体恤民情的内涵。在民生思想付诸实践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以厚民生为本”的富民之策,要求统治者采取具有针对性的经济政策,使民众生活富足而安乐。大体说来,历代统治者开展的以民本思想为旨归的民生实践,主要包括重农抑商、务本兴农,轻徭薄赋、体恤民力,不违农时、使民以时,约束官吏、勿使扰民四个方面。
  首先,重农抑商、务本兴农。这是秦汉以后历代统治者推行的最突出的富民政策之一。中国自古以农立国,是以农业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国度,农耕文明格外发达。历代王朝统治的经济基础正是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由于中国古代社会的稳定与农业兴衰、农村人口增减、农民生活水平升降有直接关系,故而历代统治者始终将发展农业作为基本国策。土地既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其从事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土地问题的关键在于抑制兼并,使农民保有小块土地。为此,历代统治者采取了很多措施,如减免农业税、减轻农民的徭役负担;又如,劝农归田、组织屯田、鼓励垦荒、推广农业技术、兴修水利等。小农经济占据主导地位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本论者多为重农主义者,他们对不从事农业生产而通过经营工商业以及其他方式获得巨大财富的商人表现出极大的愤慨,由此孕生了与重农主义相辅相成的抑商政策。在以贾谊为代表的持民本论的思想家看来,商贾自己不事生产,却坐享农人之利,盘剥百姓,囤积居奇,巧取豪夺,实为可恶的游食者。正是商贾的存在,使社会上开始出现消费者渐多、生产者日少的现象。如果对商贾的行为不加限制,就会影响社会的正常发展和民众的生存,也就是贾谊所说的:“夫百人作之不能衣一人,欲天下亡寒,胡可得也?一人耕之,十人聚而食之,欲天下亡饥,不可得也。饥寒切于民之肌肤,欲其亡为奸邪,不可得也。”是故,贾谊主张:“驱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则天下各食于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秦汉以后,历代统治者大多沿袭重农抑商的政策。如唐太宗论治国时说:“莫若禁绝浮华,劝课耕织,使民还其本,俗反其真,则竞怀仁义之心,永绝贪残之路,此务农之本也。”从这一层面而言,重农抑商政策堪称历代王朝维护国计民生的基本国策。虽然重农抑商政策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但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广大民众的生计问题,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从而奠定了王朝兴盛的物质基础。
  其次,轻徭薄赋、体恤民力。这是统治者“仁政爱民”的重要体现,即通过厉行节约减少民众的经济负担,使民众所受的剥削不至于太重。西汉前期的文帝和景帝遵循“清静无为”的宽和原则,实行轻徭薄赋、减省刑罚、偃武修文、与民休息等政策,开创了中国历史上以“人民乐业”著称的大一统盛世“文景之治”。唐太宗亦深谙“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道理,积极采取轻徭薄赋、发展生产等宽民、利民、恤民政策,并努力在生活上去奢省费,力戒骄奢淫逸。唐太宗的俭朴作风使朝堂政风焕然一新,岑文本、温彦博等大批廉吏次第涌现,为辉煌的“贞观之治”打下坚实基础。正所谓“奢侈之费,甚于天灾”,统治者纵情享乐、肆意挥霍,不仅会腐蚀人心,而且“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由此产生的自上而下的腐败,还将对国家的前途命运构成严重威胁。秦始皇的“赏刑不当,赋敛无度”,隋炀帝的“志在无厌,惟好奢侈”,西晋统治阶层的“奢靡相尚”,揭示了其政权败亡均与不能遏制欲望、不尚俭朴有关。如何杜绝奢靡?答案是“俭以养德”,这是君主施行“仁政”的保证。在此基础上,清康熙帝还特别强调君主以天下为己任的重要性:“为人君者,但能为天下民生忧心,则天自佑之。”“圣王在上,制田里,广树畜,省刑而薄敛,崇本而抑末,使天下之民,家给人足,有俯仰之乐,而无阽危之患。”“人君以天下之耳目为耳目,以天下之心思为心思。”
  再次,不违农时、使民以时。这主要是针对统治者向民众征发徭役提出的要求。《周易·节》主张:“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孔子强调“使民以时”,即统治者应该考虑到农业生产的季节、时令,在不误农时的前提下向民众征发徭役。孟子进一步提出:“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荀子更是明确指出,为政者应当“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农时,如是,则国富矣。夫是之谓以政裕民”。这些观点都对历代统治者产生了颇为深刻的影响。
  最后,约束官吏、勿使扰民。历代统治者除了在施政方针上切实贯彻民本思想,在选择官吏时也很看重他们对民本思想的践行。受此影响,民众也常根据官吏施政时是否爱民、养民、体察民情评判其为官的优劣。如南宋吴芾就以“与其得罪于百姓,宁得罪于上官”的准则为官处事,收到“吏莫容奸,民怀惠利”的成效。此外,统治者对官吏的严格管理也起到了一定作用。如明太祖朱元璋既提倡节俭,又推行廉政,还对贪官污吏加以严厉惩罚,确实肃清了明初的官场风气,培养出一批为世人所称颂的清官。
  三、民生实践中体现的基本特征
  首先,传统民本思想与德治主义相互配合。传统民本思想并未衍化成一套相应的政治制度,它在中国古代的政治实践中能否贯彻执行,主要取决于各级官吏的领会程度以及实际推行状况。基于民本思想制定的政策措施能否实施、如何实施、是否具有稳定性和延续性,并不能时时得到保障。因此,相关政策措施得以真正推行主要依靠的是统治者的德行。当民本思想与德治主义相互配合、相互作用时,统治者往往能爱民、恤民,体现出良好的道德品质,从而开启一个政治清明、经济繁荣、民众安居乐业的时代。中国古代历史上盛世局面的出现,均是民本思想与德治主义相得益彰的结果。
  其次,传统民本思想与君权相互调节。自秦汉起,专制统治能够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统治阶级为了约束对君权的滥用,以及更好地维持政权运转,主动采取了某种调节机制以缓和专制统治的内在矛盾冲突,而民本思想正是这样的调节器。继先秦儒家之后,民本思想在后世既得到不少贤明士大夫的倡导和弘扬,也为历代有为君主所继承和践行。科举制度作为统治阶级选贤任能的制度,其建立和完善给士大夫阶层带来更多加官晋爵、施展抱负的机会,由于他们中的不少人来自基层社会,对民众有深切的了解,故而多会积极践行民本思想。同时,民众对苛政、暴政的不满特别是反抗行为给统治者敲响了警钟,使他们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调整治民策略,减轻对民众的压迫,缓和与民众之间的矛盾及冲突。那些英明的统治者在位期间的种种表现,如表达爱民、利民倾向,重视民众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道德教化等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洞悉人心向背的强大力量,承认民众对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等,使重民、保民的施政措施逐渐转化为自觉的民本思想。因此,民本思想的政治实践起到了调节君权和专制统治的作用,减弱了其封闭性、狭隘性和非理性因素,延缓了封建王朝衰败的速度,降低了社会动荡的出现频率,使统治者能够在维持政治秩序、协调统治阶级内部各种利益关系方面充分发挥其基本职能。
  再次,传统民本思想与专制统治相互依存又相互背离。出于缓和社会矛盾、维系统治秩序的客观需要,统治者往往依据民本思想实施一些安定民心的政策,故传统民本思想堪称专制统治的减速器。专制统治越是趋于极端,民众的反抗就越强烈,每次大规模农民起义后,接踵而至的就是研究与贯彻民本思想的新高潮。残酷的社会现实迫使新的统治者采取与民休息政策,以使生产力得到恢复和发展,人口不断增加,经济、文化逐步走向繁荣,整个社会由此呈现太平盛世的景象。然而,盛世局面出现后,统治者几乎无一例外地将前朝覆灭的教训抛之脑后,以至于重蹈历史覆辙,对民众征收苛捐杂税,肆意盘剥。当统治者对民众的压迫到达极限,民众就会揭竿而起。如此循环往复,推动了中国古代社会的不断发展。
  最后,传统民本思想与尊君思想相反相成而互为一体。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在结构上由农业村落和城镇组成,其经济形式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主。此种极其分散的农业型自然经济决定了大一统王朝更多地只能依靠政治上的君主集权来维持,而正是这样的社会现实,孕育了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的尊君意识。其中,又以儒家为突出代表,许多主张“以民为本”的思想家同时也是尊君论的坚定支持者。例如,孔子主张“君君,臣臣”,系统阐述了他的尊君思想;董仲舒提出“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的论断,赋予尊君论以神学色彩;韩愈对君、臣、民的社会职责进行了设计,并指出:
  是故,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者也。君不出令,则失其所以为君;臣不行君之令而致之民,民不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则诛。
  此外,程颢、程颐和朱熹等还以富有思辨性的理论体系论证“君权神授”,将“君为臣纲”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天理。君主集权政体把社会主要权力集中到统治阶级手中,剥夺了广大民众的权利。梁启超指出:“我国有力之政治思想,乃欲在君主统治之下,行民本主义之精神。此理想虽不能完全实现,然影响于国民意识者既已甚深。故虽累经专制摧残,而精神不能磨灭。”金耀基也指出:“盖中国之政治,自秦汉以降,虽是一个君主专制的局面,但总因有浓厚的民本思想之影响,遂使君主专制的政治弊害得以减轻和纾解。”于是,在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形成了由“尊君—民本”构成的一体两翼的共存形态:一方面,民本思想与尊君思想相互对抗,如民本思想为抨击残民、虐民的暴政和绝对君权论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另一方面,民本思想又与尊君思想的一般形态相互补充,使民众把社会安定和生活无忧的希望寄托在明君身上。可见,传统民本思想既拥戴君主,又反对君主对民众的压迫,从而将君主与民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这样看来,传统民本思想的主要作用在于通过重民、富民等策略调和阶级矛盾,同时起到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秩序的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专制统治。正如冯天瑜在《中华元典精神》中所指出的,传统民本思想表现出双重功能:一方面,传统民本思想是具有批判意识的仁人志士的精神支柱,体现了突出的民众性;另一方面,民本思想还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方面发挥了持续性作用。
  传统民本思想是中国政治文化的精髓,作为古往今来治国平天下的重要执政理念,它已深入中国政治的深层结构,内化为人们普遍的政治心理,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近代以来,中国传统民本思想逐渐转化为近代民主思想,并在批判、继承中逐步实现转型和重建。唯物史观强调的“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激活了中国传统民本思想,成为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民本思想进行创造性阐释的核心思想资源。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将“为人民谋取幸福”写进党章,确定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引用有关“民为邦本”的典故名言,并在中共二十大报告中,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五个重大原则”之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承了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精华,既是中国共产党根据新时代需求对传统民本思想进行的创造性阐释,也是传统民本思想在新时代获得创新性发展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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