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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明 | 在地教育与福音传播:华北基督教中学立案后的宗教教育调适(1930—1937)

作者:张德明来源:《广东社会科学》2021年第3期时间:2021-09-01字号:【大】【中】【小】【打印】

  摘要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要求教会学校在政府立案,并对教会学校的宗教教育进行了一系列限制,对其发展带来极大挑战。华北的基督教中学面对立案后的新形势,在课内除了开设宗教选修课外,还通过其他课程及基督徒教师加强宗教影响;各校还在课外开展了多样的宗教活动,如庆祝基督教节日、礼拜、查经班及主日学等,吸引学生自愿参与,推进教会学校的宗教教育。基督教中学在政府立案后,通过各种宗教教育吸引了一部分学生入教,继续保持学校的宗教特色,但是大多数学生对基督教的兴趣不大,教会学校世俗化已是大势所趋。

  关键词  华北 宗教教育 基督教中学 立案  基督徒教师

  基督教在华教育为中国基督教史研究中较早兴起的领域,教会大学研究已取得丰硕的成果,但教会中学的研究则相对不足,区域个案史研究仍待加强,而且学界对教会中学的办学情况关注较多,却对学校内宗教教育特别是其立案后的开展情况则是关注不多。教会学校最初通过办学的方式进行传教,且脱离政府管理,实际侵犯了中国教育主权,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切实加强了对教会学校的管理,要求其在政府立案,并对宗教必修课及宗教活动等进行了严格限制,给基督教的传统教育事业造成了重大冲击。特别是教会中学在中国基督教教育体系中占有中坚地位,不仅因其数量庞大,受众面广,而且此阶段也是青年学生人格形成的重要时期,故其在新形势下面对挑战,如何进行调整并开展宗教教育,是教会中学立案后面临的首要问题,也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欧美基督教差会自近代来华后,在华北地区陆续建立了数十所教会中学,为当时全国教会中学比较密集的地区,且多数中学当时选择了在南京政府立案,并进行了比较有针对性的宗教教育调整。为此,本文以华北基督教中学为研究对象,考察其在政府立案后至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前,开展宗教教育的新举措及具体活动,进而对教会教育与福音传播的复杂关系有所认识。

  一、教会学校宗教教育的挑战

  教会学校在华设立初衷,即为培养基督徒与布道人员,故学校重视宗教的影响,充满浓厚宗教气氛,开展各种宗教教育以传播基督教,表现基督化的人生哲学,并使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显示出这种基督化生活的实行精神。教会学校在政府立案之前,宗教课程一直为学生必修。如1929年,天津汇文中学的文、理、商三科的高中学生都必须学习《耶稣言行》《宗教比较》《宗教学》等课程,另部分选修课也涉及宗教内容。除了必修宗教课外,校内在校学生还必须研习圣经,参加学校举办的祈祷、礼拜、主日学及各种基督教节日活动。长期的耳濡目染,非信教学生也会对基督教产生兴趣,甚至受洗入教,因此学校也是布道的重要场所。正如有学者所指出:教会学校的“宗教教育在于劝谕和教化学生养成一种基督徒式的思考和情感方式,以基督精神占领学生们的思维空间。”但这种强制性灌输,也颇遭非议,如有教外人士称:“教会学校太专制,教会学校里的学生,思想行动是不能自由的。中学生不消说,圣经是项重要的功课,礼拜非作不可,如果发现了不信任宗教的言论时,马上要受开除或记过的处分。”而且强迫学生参加礼拜与接受索然无味的宗教课程,对学生接受宗教教育并非良策。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延续北洋政府末期要求教会学校立案的规定,同时不断加强对其宗教教育的限制。特别在限制教会学校传教方面,教育部于1929年8月颁布的《私立学校规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私立学校如系宗教团体所设立,不得以宗教科目为必修科,亦不得在课内作宗教宣传。学校内如有宗教仪式,不得强迫或劝诱学生参加。在小学并不得举行宗教仪式”,而后还解释规定仅有高中及大学可以选修宗教课。教育部还在同年9月发布训令,要求各地教育机关严厉制止外国人及教会所设立的学校作宗教宣传,若有违背,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得撤销其立案或解散之,后又多次令各地教育机关严查此事,给教会学校带来了极大挑战。

  对于宗教教育实施问题,教会内部也有争论。有的教会以为教会学校为造就健全的人格,必须授以宗教教育,否则宁可停办;有的则以为宗教重精神不重形式,就使不能在课内教授宗教,而课外仍有实施宗教教育之可能。当然大多数教会还是希望国民政府放宽对宗教的教育的限制,在此形式下,中华圣公会曾以《中华圣公会为教会学校读宗教科事呈国民政府文》于1929年上书教育部,认为此举有违宗教自由,希望教徒子女可以宗教课程为必修科,并参加宗教仪式,被教育部驳回。1930年6月,中华基督教会、美国公理会、美国信义会等15个在华教会又联名上书教育部,请求教会学校的宗教自由,希望各级学校得设宗教选修科目,小学可举行宗教仪式。但此上书同样遭到教育部的驳斥而未果。

  南京国民政府在1928年夏实际控制华北地区后,也陆续开始要求华北的教会学校根据相关条例规定立案。因教会学校不在政府立案,学生毕业将不得到社会承认,故在学生及家长的压力下,当时大部分华北教会学校在北洋政府统治时已立案的基础上,又向国民政府的各省教育部门立案,此项工作在1930—1932年间陆续完成。但有的教会学校为了逃避立案,则根本改变学校性质,使其不在部章立案之列,成为专门的神学校。还有少数学校直接采取停办方式以对抗立案,如在山东的英国浸礼会认为在现行规定下无法在学生中继续推行宗教教育,而差会总部也不认可学校的宗教目的在实施中有所掩饰,故决定停办该会在山东的所有中学。从教会中学数量看,据1928年统计,河北(含北平、天津)有教会中学25所,学生3692人,山西有教会中学4所,学生215人,山东有教会中学28所,学生2309人。经过立案调整,教会中学数量减少,但学生增多。如1932年统计,河北(含北平、天津)有教会中学19所,学生6849人,山东有教会中学20所,学生2827人,山西有教会中学3所,学生558人。

  教会中学在政府立案后,宗教教育整体减弱,宗教传播的空间缩小。如河北通县富育女中报告称:“立案后,圣经课程减少,礼拜堂被改为非宗教的会议厅,晚祷也中止了。而且学生参加主日学校与教会服务也是自愿的”。特别是校内的基督徒学生受到了干扰与影响,部分学生信仰发生了动摇。有些学校礼拜也看不到学生踪迹,也因教会学校未立案时,“压迫学生过甚,待取消压迫令,学生当然发生反感,而讨厌教会的”;同时,因在教会学校内出身非基督徒家庭的学生人数增多,他们父母的多种信仰也对其产生了影响。“他们的父母亲戚,素来信佛信儒,做子弟的对于他们,总有些好感,所以那些学生,在不知不觉中,不但不去破除迷信,反来反对基督教。”在学生对宗教态度方面,“因信教自由,学生从前读经礼拜,必恭必敬,今则马马虎虎,信徒子弟,无从获益。”这些变化也给教会中学宗教教育开展带来了困难。

  二、宗教选修课及教师的影响

  因教育部规定只有高中可以开设宗教选修课,华北的教会中学仍通过在选修课程的教授及所用教材上不断创新,继续宣传介绍基督教的精神、伦理与教义,并借助基督徒教师的影响,来对学生实施宗教教育。但立案后的教会中学宗教教育重点已经从培养基督徒转向培养学生的基督化人格,正如有教会人士所言:“以宗教的精神与态度,引领学生使与基督博爱、牺牲、服务的精神相接触,使他们多少得着一点为立身处世的基础。”

  在宗教不能设为必修课情况下,当时教会中学在课程安排上,多开设基督教要义、圣经课、宗教哲学、宗教历史、宗教比较学等选修课,并且适应学生的需要设置,增强学生选读的兴趣。华北基督教教育会曾提供高初级教会中学皆可选用的课程名录,各学校也针对各自实际为学生提供相应的选修课程。如北平慕贞女中在高中的选修课程中,规定高中一、二年级学习先知的教训,高中三年级学习宗教的仪式、演剧和艺术的研究。当时各教会中学也选用有针对性的宗教教材,如北平慕贞女中编有《中学公共崇拜表演教材》,每季还有表演基督短剧的编排,而短剧已编成书的有救主诞、复活节、感恩节等,可供青年聚会之需;北平汇文中学则使用《基督教大纲》及彭彼得的《人生哲学》等书,以上教材也在其他教会中学使用。而且各校宗教课程为引起学生兴起,注重采用传纪类教材,除名人传外,耶稣的生平和教训,多为各校所采用。

  从华北教会中学宗教选修课的具体讲授看,北平崇实中学的高中部有宗教哲学、宗教历史等选修课,“对于基督教之来源,历史,教义以及各种规则仪式,皆相机输于学生,使能明了基督教为世上最重要之宗教。但对其他宗教,亦非永不提及。关于其教义、教主之生活,教统之传流,皆详细讨论。其最重要者,是各宗教之详细比较,以显示基督教之完美,使学生乐于研究及皈依。”而在效果上,据该校1931年报告,除在选课人数较前为逊外,精神方面则有过之无不及。山东即墨信义中学在课程方面于1934年秋季改变方针,凡学生不愿上宗教选修课者,则需要选修伦理学。1935年时,该校的宗教选修课程有耶稣言行三十课、使徒行传及基督教与青年思想三门,当时伦理学有学生选修者9人,其余完全上宗教课程,各班每周授课2小时。北平汇文中学的高中宗教选修课有基督教略解、人生哲学,又加上教师经常与学生谈到关于灵性的生活,所以在高中毕业时,有许多的学生领洗。在该校初级中学没有宗教选修课,只能以公民课补其课程。美国北长老会在山东所办的教会中学则是让学生自由选择宗教课程,且计入学分,但学生在选择参加学习一门课程之后,学校也希望他可以去听课,如果不去,则要记录其旷课行为。而且教师在讲授基督教经典时,不再是简单地强制学生死记硬背,而是在讲解时注重“把其中伟大的人生,介绍给学生,使他们能明白基督化的生活,并且能够效学。”

  因宗教课的选修制无先例可循,各校多摸索试行,效果也不尽相同。有基督徒认为选修制能减少学生的反对,加增学生的兴趣和自动力,促进宗教教授的改良。此外又能与各项课外活动相互进行,使学生皆能得着一些宗教教育的益处。根据当时选修科目比例统计,华北各校程度不一。有些中学的宗教选修课程得当,教师用心,则选读的学生较为踊跃,反之则低。据1933年秋季-1934年春季学期报告,北平汇文中学高中部选修宗教科目学生达到41%,北平笃志女中高中部选修率为44%,初中部选修率31%,济南齐鲁中学高中部选修率60%,初中部选修率52%,青岛崇德女中高中、初中部选修率都为13%;泰安德贞女中高中部选修率88%,初中部选修率71%,昌黎贵贞女中初中部选修率则达到90%;胶州瑞华中学初中部选修率93%。由此可以看出,有些学校的初中仍然在选修宗教课,实际有违教育部规定。

  尽管宗教成为选修课,但当时教会中学内还有伦理学、人生哲学、历史等其他课程可间接灌输基督教,培养学生的基督化品格。华北的教会中学即充分利用了其他非宗教的课程,或通过音乐选修课来传授宗教歌曲,或在教会学校英文课程中,用圣经做教材。而在教会中学的历史和文学课程中,常含有宗教历史和宗教理想;人生哲学和伦理学中,常论及人生问题;社会科学中常间接地提到重要的道德和宗教问题。

  教会中学立案后,由于教会学校中仍有很多中外教师信奉基督教,而通过他们在授课过程中无形传播宗教也会对学生产生重要影响,故当时教会学校还注重教师在宗教教育中的作用。因当时学校经费紧张,学校中正式聘用的中外职员减少,短期雇员增多,但学校仍对教师的基督信仰有所要求。如1930年,美国北长老会在山东开办的学校即曾倡导:“我们最需要的对于学校的基督教性能够起决定作用,保有高度基督教修养和友谊的教师。”美国美以美会甚至还曾要求该会开办中学中“所有教职员包括中国籍教师,都应当是活动积极的基督徒。如果这做不到,也应当至少有百分八十的教职员达到此目标。”中华浸信会全国联合会则提出:“激励基督徒教员对学生个人发生兴趣,向学生作个人工作,并开讨论班;每个中学校,应有基督徒教员,最少应占全校三分之二,并应有一位优美的宗教指导员。”

  从各校实际情况看,当时立案后教会中学教师中的基督徒仍占多数,且多为中国籍,也利于在学生中宣传福音。如1932年华北公理会的8所教会中学的259名教职员中,外籍教职员仅有23名,中西教职员里面非基督徒有78人,约占30%。到1936年该会的8所教会中学有教师315名,外籍教职员仅有20名,比例进一步减少,而在所有教师中非基督徒为111名,约为35%。再如据1935年报告,“北平崇慈女中有教师27人,其中基督徒占20人,天津汇文中学有教师40人,基督徒占25人,在北平、天津的10多处教会中学中,仅有天津究真中学基督徒教师比例不到一半,在19名教师中仅有8名为基督徒”,可以说当时大部分教会学校中基督徒教师的比例都高于非基督徒。个别学校教师的非基督徒比例更低,如1936年,通县富育女中15名教师仅2名非基督徒,德县博文中学19名教师仅5名非基督徒,北平育英中学107名教师中非基督徒为28名。故此,各教会学校除了宗教选修课外,还可充分利用基督徒教师在课堂上通过各种方式继续传播基督教,只是不再直接讲授基督教教义,但此举显然有违教育部《私立学校规程》中不得在课内传播宗教的规定。

  因宗教课程已不是学校必修课程,故教会中学的教师对福音的传播,除了少数通过宗教选修课外,更多是通过基督化人格感化进行,用基督教的精神来影响学生。教会学校内的外国教士多充任宗教指导员,热心宗教教育,也在课余时间经常组织学生在家中或其他场所进行团契、聚会等活动,对学生进行有关灵性的谈话及联络感情,在潜移默化中传播了基督教精神。中国基督徒教师也协同外籍教师在传教中发挥重要作用,如当时通县富育女中教员都是基督徒,每月开讨论会进行宗教训练以便为课堂教学;天津的汇文、中西两校则是将教师分配于中学六年级,每年级有三位教师担负宗教教育责任,在感情上与学生发生密切的关系,成绩颇佳;两校教师还组织了辅导委员会来负责承办奋兴会,吸引学生参加,并与学生合组基督教团契。但也有部分教师因教学压力较大,无暇顾及宗教,故也有学校聘请专门的宗教指导教员或布道员。

  三、多样的课外宗教教育

  因《私立学校规程》规定不得强迫学生参加宗教仪式,故各校不断丰富宗教教育的形式,并且借助校内的青年会、基督徒团契等团体,从青年学生的心理与需求出发开展多样的宗教活动,并在减少布道会等单纯的宗教宣讲,注重通过个体活动、友情关系等各种方法接近学生,并将宗教活动与体育、娱乐活动相结合,以吸引学生参加,借机实施宗教教育。此阶段的宗教教育不再是强制灌输,而是本着基督教的精神,重在通过宗教活动对学生进行基督化人格的培养,进而促使学生加入基督教。

  为了适应学校立案后的新形势,华北各教会中学在宗教教育上也通过各种形式继续实施教育。各教会中学多成立了专门的宗教教育组织,开辟专门空间供学生宗教活动,由教职员、外国传教士及教会牧师出任宗教教育干事或指导员。如北平育英中学设有宗教指导员,北平崇实中学设有宗教委员会及青年礼拜委员会,并有宗教干事一人负责学校宗教工作;天津的仰山、究真两校则组织宗教事业联合会,担负指导学生宗教生活之责任,教职员数位亦随时指导。华北公理会董事部教育股还为其所办的八所中学设立专门布道员,由基督徒彭锦章出任此职,定期到八校举办教徒礼拜、宗教集会、小组讨论以及个人谈话,特别在演讲中注意引入宗教和圣经。立案中学还加强与教会在宗教教育方面的合作,为吸引学生参加,重新组织宗教活动,与学生实际生活发生密切联系。如华北美以美会及其开办学校合作开一宗教教育会,凡来加入该会的学员,回校后对于宗教事业无不尽力帮忙,并且仍由学校与教会共同担任学生的宗教训练。

  在课外宗教活动上,复活节、感恩节、圣诞节等基督教重要节日,教会中学与附近的教会常联合举行庆祝活动,请名人布道或演讲宗教问题,也有很多非基督徒学生参加。如北平崇德中学的复活节组织师生去教会坟地扫墓,圣诞节会表演耶稣降生的故事,组织提灯会,唱圣诞歌报佳音等。每年的圣诞节是各教会中学一年中颇为热闹的一天,学校组织圣诗团、圣歌咏队演出,表演圣诞剧、唱圣诞歌曲等活动,不论是否基督徒都可以参加,其气氛兼具宗教色彩与娱乐色彩。如北平满女中每年的圣诞节都会放假,“师生共同活动,一派节日气氛。参加的人们各有心思,在这一天有的人会更坚定自己对耶稣基督的信仰,有的人会向‘上帝’倾诉衷肠,而相当一部分人则是觉得新奇、有趣,对宗教意义却毫无考虑。”节日后,基督徒教员还注重引导感兴趣学生继续深入基督教,组织他们参加退修会等,保持后续效果。而且基督教的节日也常常为学生受洗。如天津的新学中学1930年则有19位学生在复活节的礼拜受洗。即墨信义中学学生于1934年圣诞节领洗归主者,则有男生3名,女生4人。

  周日的礼拜,为教会中学的常规活动,学生也自由参加,很多学生也在礼拜中的歌诗班内服务。当时因各地教堂与学校较近,学校礼拜参加者仍然较多,如据1935—1936年学年统计各校参加周日礼拜的学生人数,河北昌黎汇文中学高中部参加者有71人,占75%,初中部有165人,占63%;山东黄县崇实中学高中部有44人,占89%,初中部有120人,占91%。当然个别学校参加者较少,如北平崇慈女中高中部参加礼拜的学生有45人,占38%,初中部学生有45人,占25%;保定同仁中学高中部有40人,占20%,初中部72人,占10%。在各校礼拜的具体活动上,育英学校星期日在美国公理会礼拜堂做礼拜,号召教师学生自愿参加。信徒做礼拜时都坐在椅子上,摘读《圣经》,唱圣诗歌,然后由主持人演讲。北平崇实中学礼拜名目繁多,除了周日礼拜,还有特殊礼拜、母亲日礼拜、烛光礼拜、圣诞礼拜、耶稣受难礼拜、复活节礼拜等,另每周五上午有高中学生参加的英文礼拜,请校内教员或校外名人讲道。但因部分礼拜仪式固定,宗教气氛较浓,同学们自己很少活动,所以兴趣也不甚浓厚。故华北公理会即建议对学校学生养成守礼拜习惯,应注重礼拜中的兴趣,举行特别秩序仪式的礼拜式,多使学生自己负责,引起学生守礼拜兴趣。北平慕贞女中则由师生共同筹划周日礼拜程序,尽量丰富礼拜的形式使其活泼,以满足学生参加的兴趣。当然也有学校为让学生参加礼拜,想尽各种办法。如有少数北平教会学校“在每星期日上午不准学生出院,同时又停止运动和游戏,青年人的性情又是好动的,不得已都去教堂作礼拜去了。”而且各校还注重对礼拜后学生的进一步辅导,以加深其宗教感悟。如河北遵化汇文中学更在主日礼拜后将试教与望道的学生在另室谈道,以期达到他们领洗作完全教友的程度,所以学生对于宗教感情异常深厚。

  教会中学内的青年会、基督徒团契等团体还组织各种朝会、主日学、祈祷会、勉励会等聚会吸引学生参加。每日早晨朝会或灵修是各校常举行的活动,有时请名人演讲,或有唱诗、校歌,学生都需参加,教员轮流与学生讲些关于品德或宗教生活的讲演,以勉励学生的品格。如即墨信义中学在早晨的灵修,于每周三、五、六举行,早7时45分至八时半为灵修时间,在礼拜堂由职教员及学生轮流主领,学生自愿参加,人数每日多少不等。主日学是教会学校在礼拜日的常规活动之一,其内容多是听圣经故事,学唱教会圣诗等,目的是培养学生对耶稣的崇拜。如山西汾阳的铭义中学的主日学,“因规定学生自由加入,但学生反而增加。开办后,每次学生,都是趋之若鹜,积极参加,作为义务领袖者,也更加有了兴趣”。从学生参加主日学的数量看,各校程度不一,如1933-34年度,北平汇文中学主日学有15个班,250名学生参加;昌黎汇文中学则只有3班,55名学生参加。在其他宗教活动上,山东潍县广文中学每周日上午有勉励会,常到会的有十余人,共同研究圣经,彼此督促勉励。每日早6点至6点半,有祈祷会。该校还有晚祷会,每星期规定一个题目,使圣经知识由浅入深,所有问题印成请求书令大家研究,以经解经,并请教会牧师帮助学生查经解经。而且各校还从学生兴趣出发拓展活动,如北平汇文中学每周二、周四宗教聚会,因学生缺少兴趣,故聚会人数不多。后该校聚会改变形式,不单有演讲,而且有音乐、歌诗、弹琴等以助兴,所以到会的人非常踊跃。

  在宗教课实行选修后,教会中学还经常组织各种查经班,由学生课外参加,分成多个小组举行,共同研讨圣经,并请教师指导,这也是相当于圣经课的重要形式。如天津新学中学周日查经班,学生可随意加入。查经班则分不同内容,分三段,初中部主要是讲演与解释,而高中部则讨论和解决问题。在参加人数上,1930年该校有学生482人,其中五分之一加入查经班。查经班也是培养学生入教的主要手段之一。如北平崇德中学的查经班在经过半年学习《接收问答》,就可以被接收为“学道者”;再过半年学习,大部分就可受“洗礼”和“坚振礼”,成为正式基督徒。因查经班多是由外国教师主持,很多学生参加查经班是为了增强英语口语,练习对话,并不是真正对基督教感兴趣。

  为防止立案的教会学校阴奉阳违,当时教育部多次令各地教育部门严加督查立案教会学校是否遵守《私立学校规程》规定,如教育部1930年2月曾令各省教育厅调查教会中等以上学校是否不以宗教科目为必修课,是否强迫学生选修或参加宗教仪式,若发现上述问题,应随时取缔。为此,教育部、各地教育厅还经常派督学到各立案教会中学检查,督促改正违规事项。如1933年,教育部督学在检查英国浸礼会开办的山西太原尊德女校时,即发现“礼堂教室悬有七诫等宗教标语及圣像之类,科目有圣书科,上课时唱赞美诗,下课作祈祷”,即要求该校立刻改正。但因教会学校的涉外性质,地方当局在落实有关限制宗教教育条款规定时,并未严格执行,这使得很多教会中学仍然可以变相间接地开展上述各种宗教教育活动。对立案前后教会学校宗教教育方法的变化情况,时人曾观察过当时的北平教会学校,称:“学校不能强迫学基督教后,只好将圣经改为宗教史,将圣诗亦改为唱歌了。课外则有英文讲经班、宗教讨论会等半强迫半引诱的团体,并且用物质的、或荣誉的奖励,极力地去引诱青年学子。还有东城某有名教会学校的西人教英文以圣经为读本,还有许多宗教仪式上的仪节、习惯,他们亦都想许多巧妙的安抚来维护。”

  四、教会中学宗教教育的成效

  教会中学在政府立案后,受到民众的认可,同时恰逢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依靠西方差会拨款的教会学校经费出现困难,不得以加大招生额来增收学费,加之当时教会学校学费高,基督徒学生很多进入其他公私立院校,而非基督徒学生进入教会学校者增多。且来自基督徒家庭的学生也在减少,此种情形使教会学校的宗教性质自然受到重大影响,世俗化倾向明显。如从华北教会中学情况看,各校学生中非基督徒已占大半,如1930年,“青岛崇德中学有基督徒15人,非基督徒80人;保定景仁中学,基督徒26人,非基督徒58人。”再如1934—1935年度,山西太谷铭贤中学基督徒比例为19%,太原尊德女校基督徒比例则为23%,信教的学生均属少数。这种情况对校内宗教教育开展,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学校立案后,校内的基督徒学生仍然多是坚守自己的信仰,坚持礼拜、聚会等宗教活动,而校内的各种宗教教育则更多的是对非基督教学生展开,希望以此吸引他们信教。有基督徒认为宗教教育上的受限对教会学校有害无益,“因为在选修制或随意制之下,凡参加宗教活动的学生,在他们的心理上,都有一种乐意的准备。他们求智的欲望必比较的恳切,而爱好的精神亦较为深切。同时一般不乐意加入的学生,学校既不强迫他们,必不发生厌弃或反对的态度了。”

  对于教会中学内的宗教活动,立案后的各校多从增进学生道德观念出发,遵循了自愿原则,并特别在宗教活动中注重向学生彰显基督教的精神。各校基本不再强制学生参加宗教活动,如1927—1933年在贝满女中就读的学生汪溪是非基督徒,她对当时校内宗教活动曾回忆称:在校六年,从没有老师或学伴向我传播宗教信念,更没有人来动员我入教。我自己对信教有点不大以为然的情绪,不大理解信教人的心思。从学生参与度看,当时部分学校学生自愿参加宗教活动比例仍较高,如1931年时,北平慕贞女中每天上课前有十五分钟早祷,参加者150人左右,差不多占注册人数一半。再如天津新学中学在1934-35学年,在初、高中的全部430名学生中,有299人参加查经班,占70%。当然亦有部分学校学生参加宗教仪式比例较低,如1933-34学年,北平贝满女中参加仪式比例仅有15%,北平育英中学学生参加仪式比例有8%,汾阳铭义中学学生参加仪式比例有20%。从以上也可看出,华北各地教会中学的宗教教育情况并不一致,这也与校方、学生的行动与选择相关。

  华北各教会中学通过多样的宗教活动的开展,加之入学学生的增加,在校内基督徒已不占多数的形势下,仍吸引了部分学生入教。当时多数中学的学生基督徒数目都有所增长,如北平崇德学校师生中的基督徒,“1929年为44人,1930年为56人,到1933年增至90人”;北平崇实中学的学生基督徒数则略有增长,从1934年秋季的45人增长到1937年春季的52人;汾阳铭义中学的学生基督徒人数也“从1931年的44人,到1933年发展到97人”。但也有少数学校的基督徒不增反减,如“1935年,天津究真、仰山两校有学生646人,信奉基督教的139人,到1937年,两校学生总数645人,但基督徒却只有65人,记名4人。”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教会女校中的基督徒学生人数较为稳定,甚至基督徒比例一度超过非基督徒。如1932年,天津中西女中学生212人,基督徒87人,昌黎贵贞女中学生317人,基督徒114人,到1935年时,天津中西女中学生242人,基督徒125人,昌黎贵贞女中学生248人,基督徒139人。这种情况明显与男校的非基督徒比例占大多数有所不同,也在于“女校发达时即能吸引大多数从未听道之世家子女前来肄业,故学校当局对于基督教运动之事工乃有一番新进展”。此外,教会学校开展的各种宗教活动,也促使了部分学校选修宗教科目学生的增多,如“北平慕贞女中1932年时选修宗教学生有45人,到1935年选修者已增加到108人。”

  当然教会中学的宗教教育在开展过程中,仍然面临政府限制、非基督徒学生增多、基督徒教师缺乏等多重阻力。特别是教会中学内的部分不信教的同学对宗教活动反感乃至抵制,如北平汇文中学的部分同学曾把美国美以美会亚斯理堂欢迎王明道布道大会招贴文告的讲题,涂改成极醒目的“毋忘鸦片战争,宗教就是鸦片”,全校轰动,搅得大会黯然失色。有些教会中学还缺乏专门的宗教教育人员,部分学校与教会间的关系不如之前紧密,学生的课程过多导致无暇顾及宗教等,这些因素也不利于校内宗教教育的进行。而且参加宗教活动的很多非基督徒学生对基督教的理解仍停留在表面,如曾是贝满女中校友的1938届学生蒋丽金对当时参加查经班回忆称:“圣经的故事只当作是神话,很少人认真和自己的人生哲学联系在一起。”在学生自愿参加宗教活动的前提下,“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之间都是普通同学关系,彼此不一定相通,各有各的思想天地,也不要求互相理解,反而互相是极为尊重和友好的。这样,学校里的宗教活动虽然一直延续,但已经没有当初的影响了。”由于教会学校中非基督徒学生增加,当学生在学校中受到宗教气氛熏陶,意图加入教会时,也受到非教徒的学生父母的阻挠。如1932年时,山东烟台益文商专某学生因意图加入教会,遭到父亲强烈反对,甚至停止为其缴纳学费,后由他朋友为其代缴学费才得以维持。

  教会中学在政府立案后,由于各校教会背景不一,学校领导的教育理念不一,加之学校宗教教育设施、师资的不同,或者地方政府管理严格程度差异,导致各校在宗教教育的举措上也大不相同。有的教会中学注重宗教教育的形式如读经、礼拜等,有的学校则注重宗教教育的内涵,注重基督化人格养成。从地区差异看,河北、山西的教会中学在立案后的宗教教育开展形式多样,而且各校越来越注重转换教育方法,如有教外人士曾指出:“近来教会学校的宗教教育,由呆板的强迫的宗教底灌输,而转换为巧妙的,熏陶渐染的,使人心甘情愿的慢性麻醉……而诱致的温和方策,不惟使人心悦诚服地受其麻醉,而且还能使信者灵性奋发,努力为基督教服务。”但山东地方当局对教会中学管理相对较严,而且“山东情形较为复杂,民情亦比较顽固,故宗教教育设施,仍依旧法举行者为多”。从华北地区的教会中学与广东、浙江、华西等其他地区的教会中学比较看,无论开设的宗教选修课程还是课外的宗教活动,其内容可谓大同小异,但各校都从当地实际出发开展了一些较有特色的宗教课程或课外活动。

  结语

  华北的基督教中学在政府立案后,在学校宗教教育受限且世俗化倾向增强的情况下,宗教教育实施上被迫从以课程为中心转到以人格为中心,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再单纯地依靠课堂与礼拜堂,而是从学生实际需要出发,试图将基督教要旨、精神贯穿到学生生活的各个方面。此时期的教会中学宗教教育由直接灌输基督教改为间接的人格感化,因地制宜地调适宗教教育的方式,仍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不同地区、中学在宗教教育开展上则有在地教育的差异。虽然教会中学内宗教课程减少,但传教士及基督徒教师在教会学校的教学与管理中还处于重要位置,加之校内各种宗教团体的丰富活动,这使得教会学校仍有较强的宗教氛围。基督教的礼仪特别是其提倡的自由、民主、牺牲、服务及博爱的精神必然对学生的生活方式及以后的为人处事起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对青年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的培养而言,这是远比加入基督教更大的收获。

  与在华教会中学初衷相违背的是,学生虽然受到了基督精神的影响,但大多数的学生的宗教观念淡薄,真正加入基督教者仍是少数。多数非基督徒学生对各种宗教活动及基督教义的兴趣不大,其进入教会学校的目的,更多的是受其优质的教学质量所吸引。在1930年代,随着日本侵华的加剧,教会学校学生的民族主义情绪高涨,基督教传播的教义与神学观已经不能满足学生现实的急切需求,而且学生也因受繁重学业及中国各类现实问题所困扰,有忽视内部宗教生活的倾向,这些因素都不利于基督教在学生中的传播。特别是在华教会学校宗教教育最初依靠外力传播且缺乏存在的深厚历史底蕴,加之中国政府的不断限制,逐步式微也是历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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